2007年ACCA对中国学员的新免试政策

出处:Examlink 作者: 日期:2007年09月04日 14时28分

自2007年1月起,ACCA对于新注册专业会计师考试(ACCA)的中国学员执行新的免试政策,详情如下:
  (一)教育部认可高校毕业生

  1. 会计学专业:获得学士学位,免试5门课程(F1-F5);辅修专业,免试3门课程(F1-F3)

  2. 金融专业:免试3门课程(F1-F3)

  3. 法律专业:免试1门课程(F4)

  4. 商务及管理专业:免试1门课程(F1)

  5. MPAcc专业(获得MPAcc学位或完成MPAcc所有课程只待论文完成):原则上免试九门课程(F1–F9),其中F6(税务)的免试条件:CICPA全科通过或MPAcc课程中选修“中国税制”课程。

  6. MBA学位(获得MBA学位):免试3门课程(F1-F3)

  7. 非相关专业:无免试

  (二)教育部认可高校在校生

  会计学 – 完成第一学年课程 可以注册为ACCA正式学员,无免试

  会计学 – 完成第二学年课程 免试3门课程(F1-F3)

  会计学 – 完成第三学年课程 免试5门课程( F1-F5)

  他专业 – 在校生无免试

  (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

  CICPA全科通过 免试5门课程(F1-F4和F6)

 

最后更新时间:2008-06-24 16:16:08
文章评论
共有 0 位网友发表了评论
用户名: 新注册) 密码: 匿名评论 [查看所有评论]

评论内容:(不能超过250字,需审核后才会公布,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政策法规。
您可以用以下几种方式找到此文章
ACCA标志全新亮相
报名时间:12月
考试时间:6月


考试全流程
考试阶段 历年真题
考后阶段 成绩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