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2007年经济专业考试资格证书领取

出处: 作者: 日期:2008年04月03日 13时18分
 各位考生:

  4月1日至4月11日发放2007年经济专业考试资格证书,市直单位考生请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市人事局专技科(731号房)领取(证书代领的,须再提供考生所写的领证委托书和代领者身份证原件),其他各县(市、区)考生请与当地人事局联系领证事宜。逾期者责任自负。

梅州市人事局专技科
二〇〇八年四月一日

最后更新时间:2008-05-28 12:3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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