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非行政垄断有效论
新奥地利学派从消费者主权原则出发,认为垄断公司的出现并不改变市场交易的性质,仍要在市场上实现自身最大利润,必须接受消费者通过市场传递出来的信息,即需要听从消费者意愿安排生产与销售。另外,作为垄断要素的市场集中度与竞争强弱无关。只要确保产业进出自由,则无论市场集中度高低,都能因企业家创业精神的旺盛而形成充分的竞争压力,并且产业进入壁垒的规模经济性、产品差别化和绝对费用等都不能排除竞争行为。只要新企业的供给符合消费者需求,进入的大门始终敞开着,唯一的产业进入壁垒是行政垄断。
新奥地利学派把大部分哈佛学派视为垄断的因素都当作是竞争的基本要素或重要组成部分。(1)哈佛学派认为,高利润是垄断势力的指示器;新奥地利学派认为,高利润是竞争过程的综合特征,利润是动态竞争过程的关键要素,它给企业家提供了市场机会的基本信息。(2)哈佛学派认为,兼并收购排斥竞争,提高了垄断程度;新奥地利学派认为,并购是市场调整的手段之一,是竞争过程中淘汰低效率企业的一个过程,强烈反对企业分割、禁止兼并等结构主义政策的反垄断主张。(3)哈佛学派认为,产品差别化提高了市场进入壁垒,进而加剧垄断;新奥地利学派认为,产品差别化是企业竞争的重要手段,是市场过程不可或缺的重要要素,是竞争的具体体现,所以只有行政垄断有损于经济运行,而其他垄断因素不但无害,而且是竞争过程的重要手段。
新奥地利学派认为,非行政垄断合理而且高效,市场过程是自然淘汰的过程,只要不是源于行政干预,垄断企业实际上是历经激烈竞争而生存下来的最有效率的企业。环境的不确定性,使垄断企业的垄断地位并非一成不变。由于新企业、新管理和新思维的竞争威胁,垄断企业很可能会落伍或被迫调整。
(五)企业家创业精神论
新奥地利学派强调企业家及其创业精神在市场竞争过程中的重要作用,在竞争的市场上是企业家的行为指导资源的合理流动,以更好地满足消费者的需要。柯兹纳认为,创业精神本质上是发现新的、人们希望得到的需要,以及满足这些需要的新资源、新技术或其他手段的能力。市场不均衡是因为市场参与者的无知,即没有发现或因信息不完全而错误决策造成获利机会的损失,所以市场过程实际上是不均衡的调整过程,企业家在此调整过程中不断试错,通过学习和发现知识与信息来实现市场绩效。
新奥地利学派认为,竞争来源于企业家创业精神,企业家创业精神能降低或消除进入壁垒。只要市场上有旺盛的企业家创业精神,则无论垄断程度多高,都能形成强大的竞争压力。从消费者主权原则出发,只要新企业供给符合消费者需求,垄断企业不可能阻止新企业的进入,因为新企业的企业家通过创业努力,必然使进入壁垒降低、竞争激烈、市场放开。
新奥地利学派认为,利润是企业家成功创业的报酬。由于信息具有不完全性,创业活动有风险,尝试新产品、引进新技术、开发新市场的企业家要承担大量沉没成本,所以利润是对企业家的风险报酬。米塞斯认为,市场体制使我们能利用他人的知识来扩展我们的洞察能力,正是经由价格变动、利润得失,才能区别出正确的企业家预期和错误的企业家预期。熊彼特的创新理论与之类似,认为创业是“生产要素的新组合”,包括五种情况:(1)创造新产品或提供一种产品的新质量;(2)采用新技术和新生产方法;(3)开辟新市场;(4)开发使用新原料或获得原材料新来源;(5)实行新的企业组织形式。创新活动的倡导者和实行者是企业家,企业家不等于一般的企业经营管理者。企业家精神是指非物质的精神力量,是企业家事业心、荣誉感的精神满足。企业家创新是一个内在因素,它在追求最大利润目标及精神满足驱使下,通过不断创新来推动经济发展。
(六)“无为而治”的产业政策论
新奥地利学派主张自由放任的经济政策。米塞斯认为,“国家机器的任务只有一个,就是保护人身安全、人身自由和私有财产以及抵御暴力侵略,一切超出这一职能范围的政府行为都是罪恶。”哈耶克1952年在《科学的反革命》(the counter-revolutionof science)一文中,对巴黎综合理工学校进行了批判:1794年,法国在大革命时期成立巴黎综合理工学校,由最具恐怖权威的公安委员会为校训一言定鼎——“不要学者,要工程师!”由此,培养了大量科技专家,形成了主宰社会文明进步的社会工程学、社会几何学,多少精英人物“舍生取义”,企图描绘社会蓝图,并强制性地对社会做“活体解剖”。哈耶克在此文中批判了巴黎综合理工学校对社会的副作用:工程技术知识面对的是单一的具体目标,而社会目标却是多元分歧的,正是这种社会工程学及其政治制度以明确的理性知识压抑了分立的个人知识,以小部落群体中那种受单一目标支配的秩序取代了大社会自发的秩序,使人们无法从各个方向上尝试演进,必然压制社会知识的涌流、增长与运用,最终必定扼杀文明社会的生机。另外,哈耶克在《个人主义与经济秩序》中认为,“需要对所有的强权或专制给予限制”,“对于政府,则要求其按规则管理国家,明确政府的责任范围,政府绝对没有逾越这一责任范围的权利”。他批评凯恩斯的宏观调控政策,指责这种政策违背消费者主权原则,必将造成资源配置失调、失业加剧的恶果,实质上,管理最少的政府是最好的政府。哈耶克的货币私有化理论鼓吹取消政府对货币发行的垄断,改由各大商业银行发行有自己注册商标的货币。他认为,“如果货币国有,则无法保证货币中性,从而产生廉价货币,导致经济不稳定,通货膨胀加剧,失业与通胀是政府垄断货币发行权的双胞胎;并且货币的最优供给数量是没有任何权威机构能事先确定的,只有市场才是唯一”,所以要实行新型自由货币制度。
新奥地利学派强烈反对政府干预,抨击行政垄断,认为行政垄断是唯一的产业进入壁垒,只有消除它才能促进竞争。他们从信息不完全性出发,认为政府的知识和信息是不完全的,政府的干预反而会扭曲市场的调整过程,会损害经济绩效,因为市场本身具有自动校正的功能。哈耶克1991年在《经济自由》中提出,立法机构中的多数拥有无限的权力,这一不受制约的权力是“现代民主制度中罪恶的根源”。政党为了赢得选票而讨好利益集团,结果政府成为利益集团的帮凶,帮助利益集团以牺牲他人为代价牟取私利,并且民主政府为获选票倾向于许诺社会正义,并以社会正义为名强制性地干预市场,减少自由。
新奥地利学派批评反垄断的规制政策,认为除了行政垄断有害经济绩效外,其他垄断因素实际上是竞争的重要手段,所以他们否定反垄断的规制政策,反对结构主义政策主张。其渊源可以追溯到亚当·斯密,他在《道德情操论》中提到,“控制系统的人……容易想象自己能像用手摆弄象棋盘上的棋子一样,轻易安排一个庞大社会的成员,……不过,……在人类社会的大棋盘里,每一个棋子都有它自己的运动规则,它与立法机构可能选择加在它身上的那一套完全不同。”
新奥地利学派主张通过法治来确保竞争的公平和自由。哈耶克在《法律、立法和自由》中指出,一个人不需要服从任何人,只服从法律,他就是自由。“一个伟大社会的政府的唯一功能是维护法治,也就是维护那个抽象的、超越私人偏好的、事先规定的、高度透明的、从而受到广泛监督的并使人们在行动之前可计算损益的秩序。”1973年,他在《自由主义》中认为,在恰当的法律限制之下,由市场自发力量生成的秩序,其最大好处不仅在于个人可以自由地追求自己的目标(无论此目标是自私或利他),而且使非常分散的、处于特定时空中的知识有可能得到利用(这些知识是“分立”的,即只作为不同的个人知识而存在,任何一个指令性当局都不可能拥有它们)。
三、对新奥地利学派的评价
新奥地利学派的产业组织观注重的是思想理念,而不是直接指导在现实社会中如何操作。当前,这个学派在美英等西方国家具有很大的“市场垄断力”,从学术界到政治界都有大量的支持者。笔者认为,新奥地利学派的思想观点决非十全十美,我们必须谨慎看待新奥地利学派对我国改革开放的影响。在此,笔者作一简要评价。
(一)新奥地利学派的积极方面
1.市场是分散的知识和信息的发现过程,无论政府还是个人,都不可能掌握完备的知识和信息。这种市场观、政府观对于充分发挥市场机制、防止政府过分干预经济的自由市场经济思想有很大的影响,对于我国改革中摆正市场、市长的位置意义重大。目前,“有所为,有所不为”不应只是口号,关键在于如何落实。一般地,凡是市场能做的事情,政府绝对不为;只有市场做不了的事,政府才有所为。但事实上,政府“指手画脚”的事太多,如证券市场的“政策”效应有增无减。
2.强调市场行为的竞争性,认为市场结构与竞争行为无关,只有市场交易过程的竞争性行为才会导致良好的经济绩效。新古典经济学的完全竞争只有竞争之名而无竞争之实(即没有竞争行为),这种竞争观对于我们研究产业组织学提供了新的思路和方法,对于政府的产业组织政策和政府规制的着力点也应该有所启迪。
3.强调企业家及其创业精神在市场过程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他们认为,在竞争性的市场上,是企业家的创业精神而不是政府的计划干预,能有效地发现和利用分散的知识和信息,从而配置资源合理流动,以满足消费者的需要;高利润是企业家尝试新方向、引进新技术或开发新产品等创新活动的风险报酬。这种企业家本位观对于20世纪90年代以来美国“新经济”的出现、硅谷奇迹的诞生影响深远,对于我国改革同样意义重大。如我国国企改革不仅要进行产权制度改革,而且要真正实现政企分开,培养一批不依附于“官本位”体制的独立的企业家阶层,彻底铲除“胡雪岩”式的官商“温床”。只有这样,才能在21世纪的中华大地上出现“新经济”的繁荣景象。
4.社会经济现象不能就事论事,而是应挖掘其后的道德基础和文化基础(行为科学),这对于如何选择深化改革开放的“路径”很有启迪。哈耶克曾赞同凯恩斯的一句话:“无论好也罢,坏也罢,真正危险的东西是思想观念,而不是既得利益。”他坚信人类社会美好的未来取决于能否挽救人文价值的传统。所以,改革开放要继续深入,关键在于人们的人际关系必须改革,思想必须开放。
(二)新奥地利学派的消极方面
1.经济生活中的“市场万能”和“政府无用”论。他们认为,只要不存在政府的行政干预,人们在市场过程的竞争性行为就能实现资源的最优配置;认为唯一成为产业进入壁垒的是政府的进入规制政策和行政垄断。这种极端自由主义的观点是一种理想状态,在现实生活中的美英等国也是不存在的,况且存在着“市场失灵”(某些领域如公共、国防、基础设施等)和“市场缺陷”(市场机制本身的功能缺陷,如滞后性、波动性和不平等性),政府必然在某些场合有所作为。如果听任“市场不同情弱者,市场不相信眼泪”,那么人类社会也就与动物圈完全一样,没有文明进步的可能和必要了。
2.方法论上反对计量经济学和数量推导,反对构建经济模型,片面强调主观主义的心理分析,如效用价值论等。这种主观分析方法显然缺乏客观的研究基础,从而导致其研究难以得出科学的、令人信服的结论。例如,哈耶克从德国走上纳粹之路,就断定苏联、美国、英国等如不扩大个人自由的安全空间也必然会走上专制和独裁的道路。事实上,有关社会经济统计的研究对于我们掌握社会经济运行规律、促进社会经济协调发展很有必要。如我国的人口普查分析结果,对于计划生育政策的拟订和执行以及国民经济的长期增长大有益处。
[收稿日期]2004-08-23
【参考文献】
[1] 小西唯雄.产业组织的新潮流与竞争政策[m].东京:晃洋书房,1996.
[2] 新庄浩二.产业组织论[m].东京:有斐阁,1995.
[3] 哈耶克.个人主义与经济秩序[m].北京:北京经济学院出版社,1989.
[4] 夏大慰.产业组织学与公共政策:新奥地利学派[j].外国经济与管理,1999,(1).
[5] gary s becker,kevin m murphy.rethinking antitrust[j].wall street journal,2001,(2).
[6] f a hayek.economic freedom[m].cambridge:basil blackwell,1991.
[7] scherer,ross.industrial market structure and economic performance[m].boston:houghton mifflin,1990.
[8] j boettke.the elgar,companion to austrian economics[m].edward elgar pub,1998.
[9] jerom e ellig.industrial organization[a].peter j boettke.the elgar companion to austrian economics[m].edward elgar pub,19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