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师初级金融基础辅导-金融机构的资本

出处:Examlink 作者: 日期:2007年08月23日 13时47分

3.塞尔协议的修正和补充
1992年2月,巴塞尔委员会对商业银行的资本构成作了补充性规定。1993年巴塞尔委员会着重针对市场风险,提出制定银行市场风险资本金的要求。1996年1月巴塞尔委员会制订了市场风险补充协议。1997年9月,巴塞尔委员会又制定了有效银行监管的核心原则。 1999年6月,巴塞尔委员会提出以资本充足率、监管部门监督检查和市场纪律三大支柱为主要特点的新资本协议框架。
新资本协议对原巴塞尔协议作了四方面的修改:其一,在防范风险上除了保持对资本金的要求外,还提出了加强监管当局的监督检查和市场约束;其二,将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等主要风险都涵盖在考核之中,从而对资本充足率提出了更高要求;第三,对信用风险的衡量及风险资产的标准计算方法、权重设计的原则做了重大修改;其四,鼓励银行采用避险手段。
例题:多选
《巴塞尔新资本协议》中特别强调的风险是(   )。
A.法律风险                B.操作风险
C.市场风险                D.信用风险
E.声誉风险
答案:BCD

4.我国银行业的对策
为全面提升我国金融机构实力和抵御风险的能力,促进银行体系的稳健发展,努力缩小与国际大银行之间差距,我们仍然以新协议为切入点,提出并实施了一系列切实可行的措施,如注资中行、建行;规定达到8%资本充足率的最后界限:2007年1月1日

不过,要真正达到巴塞尔有关协议特别是新协议的要求还需要从以下多方面进行努力:
(1)改革和完善产权制度,建立利益和风险的对称约束机制,使金融业与国民经济各部门行业的关系规范化,为金融业与国际惯例接轨创造外部条件。
(2)更新经营管理理念和经营管理方式,按照金融风险管理的内在要求,从组织结构和管理流程上建立科学、完备的风险防范和风险评估体系,保证我国金融体系的安全性和稳健性。
(3)通过多元补资的方式,提高我国金融机构的资本充足率。第一、股东注资。第二、对金融机构实行股份制改造。第三、针对我国金融机构的资本以核心资本为主的现状,还可以通过发行长期次级债券、可转债等方式,以外部增加附属资本,提高资本充足率。第四、规范和强化金融业的管理。第五、根据现有资本数量适当控制资产增量。
例题:单选
按照银行监会规定,我国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的最后达标期限为(    )。
A.2004年3月1日              B.2005年3月1日
C.2006年1月1日              D.2007年1月1日
答案:D
(三)我国金融机构资本的构成与筹集
1.我国金融机构资本的构成
我国金融机构的资本分为核心资本和附属资本。
核心资本是金融机构可以永久使用和支配的自有资金,其构成如下:
(1)实收资本:国家资本、法人资本、个人资本、外商资本
(2)资本公积
(3)盈余公积
(4)未分配利润
少数股权
附属资本的构成主要是:
(1)重估储备
(2)一般准备:呆帐准备、坏账准备、投资风险准备
(3)优先股
(4)可转换债券

例题:单项选择题
金融机构募股时因股票发行价格高于面值的溢价形成的资本,称为()。
A.实收资本     B.法定资本       C.资本公职       D.盈余公积
答案:C

金融机构可以永久使用和支配的自有资金是(    )。
  A.附属资本    B.优先股
  c.可转换债券  D核心资本
答案:D

最后更新时间:2008-11-05 01:0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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