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今年考生征订考试用书统一在网络报名时在网上填写“征订单”。考试网上报名完成后,“征订单”可与“报名表”一并打印,也可单独打印。征订人须在“征订单”的征订确认处签字,在现场确认时与书款一并交给确认点工作人员。
各地须在6月8日前将有关考试用书征订数汇总后报我中心。
七、收费标准。
经济专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按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发改价格〔2004〕1108号和省财政厅、物价局浙财综字〔2006〕141号文件规定执行,即考试费每人每科40元(含上交国家每人每科4元)。
八、成绩公布。
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在国家下达合格线后予以公布。届时,考生可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查询并下载考试成绩。
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点分布范围广,报考人数多,组织实施工作难度大,在社会上有较大的影响。各地人事部门要切实加强对考试工作的领导,做好各个环节工作,维护考试纪律的严肃性。对弄虚作假和违反考场纪律者,一经发现,按人事部第3号令和浙江省人事考试的有关规定处理,以确保考试工作的公平、公正。
附件:
1. 2007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用书征订单(略)
2.
2007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
时 间 |
工 作 安 排 |
| 5月9日 | 省印发2007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
| 5月29日至6月6日 | 各地组织网络报名 |
| 6月5日至7日 | 各地组织资格审查、报名收费及教材征订 |
| 6月11日前 | 各市上报考试用书征订数 |
| 8月31日前 | 各市上报报名信息及试卷订单等 |
| 10月29日前 | 各市上报考试指挥班子人员名单 |
| 10月30日至11月2日 | 考生从网上下载“准考证” |
| 11月3日 | 考试 |
| 国家下达合格分数线后 | 公布考试成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