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考试时间 |
科 目 | ||
| 11月3日 |
上午 |
9:00——11:30 | 专业知识与实务(初、中级) |
|
下午 |
2:00——4:30 | 经济基础知识(初、中级) | |
二、考试专业和题型
考试专业设置(见附件)及题型、题量与去年相同,初、中级各设15个专业,考试均为客观题,全部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
三、报考条件及专业工作年限计算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包括香港、澳门居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1、报考初级资格:
(1)初中毕业参加工作满10年;
(2)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2、报考中级资格:
(1)初中毕业参加工作满20年且从事经济工作满15年,并担任助理经济师职务满4年;
(2)高中、中等专业学校毕业从事经济工作满15年,并担任助理经济师职务满4年;
(3)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6年;
(4)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4年;
(5)取得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结业,从事专业工作满2年;
(6)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专业工作满1年;
(7)取得博士学位。
第(1)、(2)条中对现在国家机关工作和从国家机关调入企事业单位工作未参加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不要求担任助理经济师职务。
(二)报考条件中有关专业工作年限是指取得相关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报考条件中凡涉及学历、资历时间期限的一律计算至2007年12月31日。
四、报名办法
该项资格考试原则上采取网上报名、单位初审、现场确认的方式办理。
今年网上报名时间统一定为5月29日至6月15日。届时,报名考生登陆宁波考试网(www.nbks.net),按报名系统流程的要求真实、完整、准确地填写和输入本人信息,并通过网络上传电子照片,电子照片要求jpg格式,宽和高比例为1:1.4,照片信息量50k以内,像素不大于300×420,不小于200×280。填写输入完成后,下载打印《2007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送所在单位或业务主管部门(其中档案存放在人才中心的需由档案存放部门盖章)初审同意后,于2007年7月2日至7月13日(双休日除外),到市人事考试中心(柳汀街557号人才大厦一楼人事服务大厅考试中心窗口)进行现场确认。
联系电话:87116422、87134800。
县(市)、区考生也可在当地人事(人事劳动)部门指定的确认点进行现场确认。
现场办理确认手续时,考生须提供下列材料:
1、考生在网络报名时下载的有报名序号并由本人签字的“报名表”;
2、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聘书原件及复印件;
3、2006年以后拍摄的与上传的电子照片同一底片的免冠白底正面二寸彩色证件照一张(并直接贴在下载的报名表上);
各单位、各部门要认真审查报考人员的学历证书等有关证明材料,由经办人在报名表上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
市人事考试中心及县(市)、区报名确认点收到考生网上下载的报名表后,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报考条件者,收取考务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