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为了便于考后的信息统计、分析,报名时必须采集报考人员的学历、所学专业等信息,请各市在报名信息采集时加以注意。
八、成绩管理
(一)2008年1月,在《辽宁人事考试网》上公布考试成绩及领取成绩通知单的时间和办法。
(二)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为非滚动考试,参加考试的人员须在考试当年通过全部应试科目为合格。
九、试卷预订及取送
(一)各市人事局考试部门务必于2007年9月5日前完成试卷预订,将试卷预订单(见附件3)填写盖章,将原件及传真件报省人事考试中心专业技术人员考试部,传真号:024-86890977。
(二)各市应于10月31日—11月1日派专人到省人事考试中心领取试卷,11月5日前将试卷、答题卡送回。
十、考试答题要求
(一)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蓝色)钢笔、签字笔或圆珠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编辑功能的计算器。各科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
(二)考试专业设置及题型、题量均与去年相同。各科试题均为客观题,全部在答题卡上作答。
十一、考试参考教材征订
各市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参考用书由省人事考试中心集中征订,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十二、其它
(一)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由省人事考试中心专业技术人员考试部负责,联系电话:024-86892098、86899711。
(二)省人事考试中心办公地点:沈阳市于洪区崇山东路30号(柳湖宾馆东侧楼, 具体位置和乘车路线可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查询)。
附件:
1、辽宁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表
2、从事经济专业工作年限证明
3、2007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级试卷预订单(略)
辽宁省人事厅
二○○七年四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