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税务师考试税务代理考试辅导:代理实务简答题

出处:Examlink 作者: 日期:2007年07月19日 15时33分

代理实务简答题
第一章
1.税务代理法律关系确立的前提和程序。
【正确答案】 税务代理法律关系确立的基本前提有四个方面:
(1) 委托代理项目必须符合税收法律、法规及相关法律的规定。
(2) 受托代理机构与执业人员具有税务代理资格。
(3) 注册税务师承办业务由所在税务师事务所统一受理。
(4) 委托方与受托方确立税务代理事项要签订《税务代理协议书》。
税务代理法律关系确立的基本程序大致经过两个阶段:
第一, 签约前的准备阶段。注册税务师应根据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提出的代理意向,要求其提供有关证件、凭证资料,确定是否接受委托。同时要估算代理成本,预测代理风险,商定代理价格。
第二, 委托代理协议书签订阶段。在委托方与受托方就代理事宜取得一致意见后,双方应签订协议书,写明代理事项的内容、代理期限、代理费用、执业注册税务师等,双方签名并盖公章后即为生效合同,就此认为确立了税务代理的法律关系。

2.怎样理解注册税务师执业的基本原则。
【正确答案】 注册税务师开展税务代理业务要遵守执业原则,并始终恪守自身的职业道德。
(1) 自愿委托的原则。税务代理属于委托代理,注册税务师要在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自愿要求的前提下建立税务代理关系。另一方面,税务代理机构也要根据自身的条件与力量决定是否接受代理事项。税务代理机构不得通过行政机关强行迫使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接受代理。
(2) 依法代理的原则。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注册税务师受托税务代理事项,在具体执业的过程中,应按税收法律的规定进行操作不能超越规定的代理范围。
(3) 独立、公正原则。税务代理是征纳双方的桥梁与纽带,要站在独立、公正的立场上依法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并指导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正确履行税法规定的各项义务,依法合理纳税。

第二章    简答题。
1.偷税的行为特征及法律责任。
【正确答案】 偷税是纳税人用欺骗、隐瞒的手段,有意违反国家税法和财务法规,逃避纳税义务不缴或少缴税款行为。其行为特征主要有:(1)伪造、变造记账凭证和账簿;(2)隐匿、擅自销毁记账凭证和账簿;(3)虚列支出或不列、少列收入;(4)虚假申报。其法律责任如下:
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和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50%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以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50%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税收征管流程的基本环节。
【正确答案】 税收征管流程是税务机关按照税收征管法律的规定,对征纳过程的基本环节进行控制、监督和协调的规程。
(1) 税务登记流程是征收管理流程的起始环节,它分为开业、变更和注销税务登记的三个基本程序。
(2) 账簿、凭证管理流程,主要规定了账簿设置,凭证保管制度以及财务会计制度报送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等。
(3) 发票管理流程,主要是指发票管理的六个基本环节,即发票印制、领购、保管、使用、缴销和检查。
(4) 纳税申报流程主要包括履行纳税申报手续和应纳税款稽核两个方面。
(5) 税款征收流程,由征收与解缴税款两个相互联接的过程组成。
(6) 税务稽查流程,包括税务稽查对象的确定,稽查工作的实施,税务稽查案件审理,税务处理决定执行四个方面。(7) 税务行政复议流程,可按必经复议或选择复议程序经过申请、受理、审理、复议处理决定四个环节。
【答案解析】 此题具有综合性,总结出教材的整体框架,但其本身又不属于教材内容,建议作为了解的内容学习不需进行记忆。
3.国税、地税税务机构征收管理范围的划分。
【正确答案】 根据分税制财管理体制的要求,我国省、市、自治区以上税务机关设置国税与地税两套税务机构,国税局负责中央税、中央地方共享税的征收管理,地税局负责地方各税的征收管理。凡缴纳增值税或以增值税为主兼有营业税的纳税人,主管税务机关为国税局。凡缴纳营业税或以营业税为主兼营增值税纳税义务人的纳税人,其主管税务机关为地税局。税务登记,发票管理权限按主管税务机关确定,应纳各税的申报缴纳与税收检查按税种归属由国税、地税分别管理。

最后更新时间:2008-07-23 15:5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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