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税务师合格标准及成绩管理
合格标准
《税法(一)》、《税法(二)》、《财务与会计》、《税收相关法律》试卷满分为140分,合格分数一般设在84分;《税务代理实务》试卷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一般设在60分。
成绩管理
考试成绩为滚动管理,即考5个科目的人员必须在连续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方为合格;只考2个科目的(指符合免试条件只考《税务代理实务》、《税收相关法律》的)须当年通过为合格。
注册税务师考试时间
(一)考试时间一般为每年6月最后一个周末,从周五的下午开始,每半天考试一个科目,每科目考试时间为150分钟。
(二)成绩查询
考试成绩一般在考试年度的8月下旬开始陆续对外公布。
考试时间为2007年6月22日至6月24日,具体安排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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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日期 |
考试时间 |
考试科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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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2日 |
下午2∶00--4∶30 |
财务与会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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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3日 |
上午9∶00--11∶30 |
税法(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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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2∶00--4∶30 |
税法(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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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4日 |
上午9∶00--11∶30 |
税收相关法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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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2∶00--4∶30 |
税务代理实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