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2007年注册税务师考试报名有关工作的通知

出处:ExamLink.com收集整理 作者:小罗 日期:2006年12月15日 17时25分


  三、免试部分科目条件: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已评聘经济、会计、统计、审计、法律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具有2年税收工作经历者,可免试《税法一》、《税法二》、《财务会计》三个科目,只参加《税务代理实务》和《税收相关法律》两个科目的考试。

  四、考试科目:

  《税法一》、《税法二》、《税务代理实务》、《税收相关法律》、《财务会计》。

  五、考试地点、考试时间:

  以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下发的准考证贴条为准,其他事宜以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和自治区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下发的有关文件为准。

  六、其它事宜:

  (一)档案号是滚动管理的依据,考生要妥善保管,以备下年度报考时使用。

  (二)2007年以前参加过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的考生报名时请认真填涂档案管理号,否则按新考生对待,上一年度的考试成绩将作废。

  (三)2007年以前参加过注册税务师考试现已具备了免试条件的考生,报名时按新考生对待不填涂原有的档案管理号,否则将会按老考生全科对待。

  (四)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蓝色墨水笔(签字笔)或圆珠笔、2B铅笔、橡皮。各科草纸由考试中心统一发放。

  (五)收费标准

  按照自治区物价局新价非字[2000]25号文件规定。报名费每人15元,考试费每人每门40元,《人事考试报名表》、《人事考试报名信息卡》各0.5元,《答题卡》每门0.5元,《人事考试报名手册》2元,《人事考试成绩通知单》1元。

  详细咨询请拔打118114;

  也可登录新疆人事考试网站和新疆国税网站

  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  联系电话:(0991)4650800

  自治区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  地 址:乌鲁木齐市民主路108号(原79号)  

  邮 编:830002

  联系电话:(0991)2823369 2836171

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
自治区注册税务师
2006年12月6日

最后更新时间:2008-07-23 11:2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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