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校2007年初级《经济法基础》考前模拟试题

出处:Examlink 作者: 日期:2007年08月31日 14时36分
 
  
3. 某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6年取得主营业务收入3000万元,其他业务收入20万元,补贴收10万元。发生主营业务成本1500万元,其他业务成本10万元,营业税金及附加100万元,销售费用100万元,管理费用300万元,财务费用5万元,营业外支出15万元,从X国取得应纳税所得额20万元,并在该国缴纳了8万元的企业所得税。
其他有关情况如下
全年实际发放的工资总额为260万元,税务机关核定的计税工资总额为240万元。
缴纳违法交通法规罚款3万元 和税收滞纳金3万元。
将租赁期两年的经营性租入固定资产的租金36万元全部于当年列支。
支付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租金12万元
列支非广告性赞助当地一支足球队赞助费5万元,
取得国债利息收入20万元
另外,该企业2005年度发生经营亏损27万。该企业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33%
要求 :
计算该企业2006年度应纳税所得额。
计算该企业2006年度应纳所得税额。
(答案中的金额单位以万元来表示)
【答案】(一).利润总额=3000+20+10-(1500+10+100+100+300+5+15)=1000万 
1.按实发工资进行了扣除
  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260-240=20万元
2. 缴纳违法交通法规罚款和税收滞纳金不能税前扣除,应调增3+3=6万元
3. 经营性租入固定资产可以根据受益时间,均匀扣除:应调增36/2=18万元
4.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其租赁费不得扣除:应调增12万元
5. 非广告性赞助支出,在税前不能列支:应调增5万元
6. 国债利息收入免征所得税,应调减20万元
7. 2005年度发生经营亏损27万,可以在税前扣除
8. 在X国的收益应补缴税款:20×33%=6.6万元,小于在该国缴纳的税款8万元,所以在本国不用缴纳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1000+20+6+18+12+5-20-27=1014(万元)
(二)2006年度应纳所得税额=1014*33%=334.62(万元)
   
五、综合题(本类题共1题,共10分。要求用钢笔在答题纸中的指定位置答题,否则按无效答题处理。)
【案例1】
甲公司于2006年10月20日向王某签发一张转账支票,出票日期为10月20日,付款人为乙银行,支票金额为10万元。甲公司的财务人员在出票时,未记载收款人名称,授权王某自己补记。王某补记收款人名称后,向其开户银行丙银行委托收款,将款项转入其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甲公司的开户银行丁银行未要求甲公司提供相关的付款依据,王某的开户银行丙银行也未要求王某提供相关的收款依据。
要求:根据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规定,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王某能否使用该支票支取现金?并说明理由。
(2)甲公司在出票时,出票日期10月20日应当如何记载?
(3)甲公司在出票时,应当如何签章?如果甲公司的签章不符合规定,该支票是否有效?并说明理由。
(4)甲公司的财务人员在出票时,未记载收款人名称,授权王某自己补记。该支票是否有效,并说明理由。
(5)甲公司的财务人员在出票时,哪些记载事项不得更改,否则支票无效?
(6)甲公司的开户银行丁银行未要求甲公司提供相关的付款依据,王某的开户银行丙银行也未要求王某提供相关的收款依据的做法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
 
【案例1答案】
(1)王某不能支取现金。根据规定,转账支票只能用于转账,不能支取现金。(P382)
(2)出票日期应当使用中文大写,具体为“零壹拾月零贰拾日”。(P349)
(3)①甲公司在出票时,应当盖与该公司在银行预留签章一致的财务专用章,加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的代理人的签名或者盖章。(P382)②如果甲公司的签章不符合规定,该支票无效。根据规定,出票人(甲公司)在票据上的签章不符合规定的,票据无效。(P366)
(4)该支票有效。根据规定,支票的金额、收款人名称,可以由出票人授权补记。(P382)
(5)出票日期、金额和收款人名称不得更改,否则支票无效。(P349)
(6)丙银行、丁银行的做法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单位从其银行结算账户支付给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款项,每笔超过5万元的,应当向其开户银行提供相关付款依据。(P359)当个人持出票人为单位的支票向开户银行委托收款,将款项转入其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个人应当出具相关收款依据。(P360)
 
2.2007年4月,某市财政局对甲公司进行会计检查时,发现以下情况:
(1)2006年1月,甲公司从外地购买一批原材料,收到发票后,与实际支付款项进行核对时发现发票金额错误,经办人员在原始凭证上进行了更改,并加盖了自己的印章,作为报销凭证。
(2)2006年2月,甲公司拟销毁一批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其中有一张未结清债权债务的原始凭证。
(3)2006年3月,甲公司让会计人员李某同时负责会计记录和财产保管。
(4)2006年5月,甲公司任命张某为会计机构负责人。张某自参加工作后一直从事文秘工作,为了使张某尽快胜任工作,甲公司同意张某半脱产参加会计培训,以尽快取得会计从业资格。
(5)2006年6月,甲公司从外省调入一名会计人员王某负责财务会计报告的编制,王某的会计从业资格业务档案资料仍保存在外省的原单位所在地财政部门。
(6)甲公司对外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只有会计机构负责人张某的签名、盖章。
要求:根据上述情况和会计法律制度的有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根据本题要点(1)所提示的内容,甲公司经办人员更改原始凭证金额的做法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为什么?
(2)根据本题要点(2)所提示的内容,甲公司销毁会计档案的做法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为什么?
(3)根据本题要点(3)所提示的内容,甲公司让会计人员李某同时负责会计记录和财产保管的做法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为什么?
(4)根据本题要点(4)所提示的内容,张某是否具备会计机构负责人的任职条件?为什么?
(5)根据本题要点(5)所提示的内容,王某的做法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为什么?
(6)根据本题要点(6)所提示的内容,甲公司对外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为什么?
正确答案:(1)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原始凭证金额有错误的,应当由出具单位重开,不得在原始凭证上更正。(P55)
(2)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保管期满但未结清的债权债务原始凭证,不得销毁。(P63)
(3)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会计记录和财产保管属于不相容职务,应当相互分离控制。(P64)
(4)张某不具备任职条件。根据规定,担任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除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外,还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从事会计工作三年以上经历。(P75)
(5)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持证人员在不同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管辖范围内调转工作单位,且继续从事会计工作的,应当到原注册登记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办理调出手续;并自办理调出手续之日起90日内,持调入单位开具的从事会计工作的证明,到调入单位所在地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办理调入手续。(P79)
(6)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企业对外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由企业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设置总会计师的,还应当由总会计师签名并盖章。(P59)examlink收集整理

最后更新时间:2008-06-24 16:16:56
文章评论
共有 0 位网友发表了评论
用户名: 新注册) 密码: 匿名评论 [查看所有评论]

评论内容:(不能超过250字,需审核后才会公布,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政策法规。

考试全流程

栏目文章精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