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关于办理2007年度CPA全科合格证的通知

出处: 作者: 日期:2008年01月10日 15时06分
关于办理2007年度全科合格证的通知

注册会计师全科合格证办理人:

  2007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成绩已经公布,现就办理全科合格证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理全科合格证请携带五科考试成绩单、身份证及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张;

  二、经中注协考试办公室审核,计算机赋号的考生,请于2月底前至青岛市中华会计函校登记申请;

  三、按规定五年内通过考试(包括跨省考试),取得五科合格成绩单,但计算机未赋全科合格证号的考生,请携带成绩单原件;

  四、办理登记申请时,考生须核对有关个人信息,如有错误,请即更改并提交有关证明:(1)姓名更改或错误,请出示公安机关证明,(2)身份证号更改,请出示原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五、全科合格证工本费为6元。

  六、青岛市中华会计函校地址:市南区登州路23号,电话:82729707。

二○○八年一月二日

最后更新时间:2008-05-28 12:3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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