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2008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时间12月17-21日

出处: 作者: 日期:2007年12月17日 13时30分
 

关于2008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有关事项的通知

  一、报考对象和条件

  凡年满18周岁,有志于从事会计工作,并符合下列基本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

  1.遵守会计和其他财经法律、法规;

  2.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

  3.具备会计专业基础知识和技能。

  因有《会计法》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所列违法情形,被依法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自被吊销之日起5年内(含5年)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

  因有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做假账,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贪污、挪用公款,职务侵占等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

  二、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科目及组织考试机构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科目为: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或者珠算五级)。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两科目的考试由省财政厅统一组织。初级会计电算化科目考试由省财政厅统一命题,各县(市、区)财政局不定期组织。珠算五级等级考试由各县级以上(含县级)珠算协会不定期组织。

  三、部分考试科目免试的条件

  符合上述基本条件并具备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中专(含中专)以上会计类专业学历(或学位)(会计类专业包括:会计学,会计电算化,注册会计师专门化,审计学,财务管理,理财学)的人员,可以凭相关毕业文凭自毕业之日起2年内(注:2年内,是指自毕业文凭签发日至向当地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日的期间)免试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或珠算五级),只需报考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科目。

  请各考生认真对照本通知要求,自主选择报考《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两门或《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一门。考试之前,考试管理机构不再进行免试科目资格审查。如不符合《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和本通知规定的免试条件,只报《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一门的,后果由报名者自负。

  四、报名办法及报名时间

  1.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两门科目的报名办法及时间

  考试报名工作按属地原则组织实施。各县(市、区)考生到当地财政局指定地点报名,市级单位考生就近到各县(市、区)财政局指定地点报名,报名时请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及近期彩色一寸照片两张。

  报名时间为2007年12月17——21日(各县、市、区由于工作实际会对报名时间稍作调整,具体时间以各县、市、区的通知为准)

  2.会计电算化报名为工作日的上班时间,具体报名方式请咨询当地财政局。

  五、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为2008年4月13日

  上午9:00—11:00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

  下午14:00—16:00   会计基础

  ※    会计电算化与珠算的考试由当地财政局不定期组织。

  六、考试复习资料

  考试复习资料为财政部发布的《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大纲》及有关考试参考用书。

  七、考务费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两科目考务费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浙价费〔2001〕287号文件执行,即每人每科目35元。

  八、考试题型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两科目考试试题全部为客观题。题型为单选、多选题、判断题3种。

  会计电算化为上机考试。

  九、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申领

  考试合格后,当地财政部门会颁发《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会计电算化证书)。申领证书按属地原则,台州市级单位人员向台州市人民政府办证中心财政窗口(爱华新台州大厦四楼)申领。详情请参阅《关于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申领、变更、调转等有关事项的说明。

  附件:

关于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申领、变更、调转等有关事项的说明

  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申领

  (一) 申报资料:

  申请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时,应当填写《浙江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申请表》,并持下列材料:

  1、考试成绩合格证明:

  (1)具备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中专和中专以上会计类专业学历的,自毕业之日起2年内,提供《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单科合格证》;

  (2)不具备以上条件的,提供《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会计电算化证书或珠算五级以上(含五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近期同底片一寸免冠证件照两张。

  4、有学历(或学位)和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还需提供学历(或学位)证书和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二)收费标准:工本费20元

  二、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注册、变更、调转

  (一)会计从业资格注册登记

  1、申报资料:

  填写《浙江省会计从业资格注册、变更、调转登记表》,表格一式两份(单位盖章),并提供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2、收费标准:不收费

  (二)会计从业资格变更登记

  1、申报资料:

  填写《浙江省会计从业资格注册、变更、调转登记表》,表格一式两份,并提供相关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和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2、收费标准:不收费

  (三)会计从业资格调转登记

  1、申报资料:

  填写《浙江省会计从业资格注册、变更、调转登记表》,表格一式三份,并提供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2、收费标准:不收费

最后更新时间:2008-05-28 12:2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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