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河北省2008年会计从业资格证考试通过人员领取资格证的通知
领取条件:
只参加《财经法规与职业道德》科目考试合格的考生直接凭准考证和身份证领取;其他考生在网上查询笔试成绩合格并且会计电算化成绩同时合格的凭准考证和身份证领取;
如笔试成绩合格而会计电算化成绩未合格的考生不给予发证。
领取时间地点:
市直和海港区的考生于5月8日后在政务服务中心2楼(迎宾路房产大厦)财政局窗口领取,各县区考生与5月8日后与所报名地点财政局管理科室联系领取。
秦皇岛市财政局2008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