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人事局、房管局(建委、建设局),杨凌示范区人事劳动局、规划建设局:
现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2008年度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08]11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就我省2008年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陕西省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负责资格审查和报名工作,陕西省人事考试中心负责考试考务工作。
二、报名时间为2008年7月14日至7月18日。
三、报名办法:考生登陆陕西省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网(www.sjzz.org.cn)或陕西人事考试网(网址:http://www.sxrsks.cn)下载填写房地产估价师或房地产经纪人资格考试报名表(附件1、2),于7月14日-7月18日到陕西省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办理现场报名手续,逾期不予受理。
应考人员在考前10日内持本人身份证到陕西省人事考试中心(西安市西五路83号友谊大厦二层)领取准考证。
省人事考试中心电话:029-87440578、87447652
四、考试费:房地产估价师每人每科60元,报名费20元;房地产经纪人每人每科70元。
五、报名材料:新考生资格考试报名表2份、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工作经历证明;房地产估价师2007年有合格成绩者、房地产经纪人老考生只需提供资格考试报名表2份。
六、报名时间:
1、省部属、西安市属单位:7月14、15日
2、咸阳、杨凌示范区、铜川:7月16日
3、宝鸡、商洛、渭南、汉中:7月17日
4、安康、延安、榆林:7月18日
七、2008年全国房地产估价师和房地产经纪人考试大纲和教材,是在历年考试大纲和教材的基础上修订出版的。房地产估价师考试大纲和教材一套共6册,定价230元;房地产经纪人考试大纲和教材一套共5册,定价170元。教材征订工作由陕西省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负责,与考试报名工作同步进行。
八、陕西省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地址:西安市南新街28号德邻酒店3层联系电话:029-87241792、87283010
关于2008年度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厅(局)、劳动保障厅(局)、建设厅(建委、房地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事局、劳动保障局、建设局,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人事部门,有关部委劳动保障工作机构:
根据2008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计划安排,现就2008年度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以下简称房地产估价师考试)和全国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以下简称房地产经纪人考试)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报名工作
(一)各地考试管理部门要按照建设部、人事部《关于印发<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建房〔1995〕147号)、《关于印发<房地产经纪人员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发〔2001〕128号)规定的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二)各地要于2008年8月15日前完成2008年房地产估价师和房地产经纪人考试报名工作。具体报名时间由各地根据当地情况自行确定,并向社会公布报名时间、地点和咨询电话。
(三)对已取得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证书,并需参加房地产经纪人考试的人员,可在报名时申请免试《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科目。申请免试《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科目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2008年度报名参加房地产经纪人考试的人员,暂不需要提交房地产经纪人协理从业资格证书。
二、考试安排
资格 名称
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
科目名称
房地产
估价师 10月18日
上 午
9:00-11:30 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
(含房地产估价相关知识)
下 午
14:00-16:30 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
(自备计算器)
10月19日
上 午
9:00-11:30 房地产估价理论与方法
(自备计算器)
下 午
14:00-16:30 房地产估价案例与分析
(开卷、自备计算器)
房地产
经纪人 10月18日
上 午
9:00-11:30 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
下 午
14:00-16:30 房地产经纪概论
(自备计算器)
10月19日
上 午
9:00-11:30 房地产经纪实务
(自备计算器)
下 午
14:00-16:30 房地产经纪相关知识
(自备计算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