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2007年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时间7月13日至8月10日

出处:Examlink 作者: 日期:2007年07月20日 10时44分

各区、县级市人事局考试管理机构,市直有关单位人事部门:

  根据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中心《关于2007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报考工作的紧急通知》(粤人考中心函〔2007〕177号)精神,2007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定于2007年9月15日、16日举行。现将我市考试报名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报名

  2007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行网上报名。凡在广州市报名参加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均须登陆中国广州人事网(http://www.gzpi.gov.cn)或广州考试信息网(http://www.gzexam.com.cn),并经过“网上预报名”和“报名确认”两个步骤完成报名手续。

  (一)特别提示

  今年考生报名时将分二条不同通道报名:

  1、报考“一级建造师”(即未获得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者)通道;

  2、报考“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即已获得17个专业中某一专业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基础上,需要增获一个专业类别一级建造师资格的考试合格证明书者)通道。

  考生网上报名时,务必分清选项,谨慎操作。建议考生参加建设工程教育网的网上辅导课程,有助于考生顺利通过考试。

  (二)网上预报名时间

  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07年7月13日上午9时起至8月10日下午17时截止。

  在上述时间区间内,网上报名系统24小时不间断接受考生网上报名。凡参加网上报名人员,均须经过网上填表(简体字)和照片上传等 “网上报名”步骤(上传的照片应为近期彩色大一寸证件照片,照片大小小于50K,所传照片与“报名确认”提交的照片一致)。

  (三)报名确认时间、地址

  1.报名确认时间:2007年8月2日至8月10日(上午 9:00-12:00,下午14:00-17:00,周六、日除外)。

  2.报名确认地址:广州市小北路266号北秀大厦8楼广州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电话:83543605-217)。

  (四)考生按单位属地原则报考。报考条件见附件1,网上报名步骤的具体操作程序、方法和材料报送要求见附件2.

  二、考试科目及时间

hspace=0

  三、考试方式

  (一)专业设置及考试方式

  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设4个科目,其中《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三个科目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

  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为滚动考试(滚动周期为2年),参加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的全部科目为合格;符合免试条件的人员必须一次通过应试科目为合格。

  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的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及橡皮、无声无编程功能的计算器。各科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

  (二)根据人事部办公厅、建设部办公厅文件《关于建造师资格考试相关科目专业类别调整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6〕213号),对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专业类别进行调整。

  1、合并的专业类别

  (1)将原“房屋建筑”、“装饰装修”合并为“建筑工程”;

  (2)将原“矿山”、“冶炼(土木部分内容)”合并为“矿业工程”;

  (3)将原“电力”、“石油化工”、“机电安装”、“冶炼(机电部分内容)”合并为“机电工程”。

  2、保留的专业类别

  此次调整中未变动的专业类别有7个:公路、铁路、民航机场、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市政公用、通信与广电。

  3、调整后的专业类别

  调整后,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设置10个专业类别:建筑工程、公路工程、铁路工程、民航机场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通信与广电工程、矿业工程、机电工程。

  4、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专业衔接问题

  为保证一级建造师考试《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各专业类别调整的平稳过渡,在2007年度考试报名时应按照如下要求进行:

  (1)对曾报考过一级建造师考试的人员,2007年度考试仍为其保留了原房屋建筑、电力、矿山、冶炼、石油化工、机电安装、装饰装修7个专业的《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试卷,考试内容仍遵循原考试大纲,上述专业只允许曾报考过的考试人员报考,报考时须按已有档案号报名,其报考级别和专业不变;《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中其他专业及《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建设工程经济》和《建设工程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科目的考试内容一律遵循新大纲。

  (2)在2007年度首次参加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的人员,报名时应按调整后的《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选择相应专业类别。

  (3)自2008年度起,一级建造师考试报名均应按照调整后《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专业类别进行。

最后更新时间:2008-07-30 14:34:39
文章评论
共有 0 位网友发表了评论
用户名: 新注册) 密码: 匿名评论 [查看所有评论]

评论内容:(不能超过250字,需审核后才会公布,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政策法规。

考试全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