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2006年度一级建造师专业类别考试合格证明7月23日至7月27日发放

出处:深圳市考试指导中心 作者: 日期:2007年07月20日 11时15分

2006年度一级建造师专业类别合格证明定于7月23日至7月27日发放,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发放时间:7月23日至7月27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

  发放地点:福田区振华路100号深纺大厦C座二楼深圳市考试指导中心考试报名窗口9号窗。

  发放办法:

  (1)凭本人身份证、准考证领取专业类别合格证明和报名发证登记表(注:报名发证登记表领取后须存入个人人事档案,请妥善保管);

  (2)因故不能本人领取,委托他人代领的,除提供合格考生身份证、准考证外,还需出示代领人身份证及合格考生出具的委托书(委托书必须包括以下内容:委托人姓名、身份证号;被委托人姓名、身份证号;委托事项;委托人亲笔签名)。

  注意事项:

  如合格考生未在规定时间领取,请拨打电话83777159查询补领事宜。

  深圳市考试指导中心

最后更新时间:2008-07-30 14:3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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