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
(一)特别提示
今年考生报名时将分二条不同通道报名:
1、报考“一级建造师”(即未获得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者)通道;
2、报考“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即已获得17个专业中某一专业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基础上,需要增获一个专业类别一级建造师资格的考试合格证明书者)通道。
考生登陆我中心网站报名时,务必分清选项,谨慎操作。
(二)“网上报名”
我市网上报名时间:2007年7月13日上午9时起,8月10日下午17时止。
考生在上述时间区间内,登陆“东莞市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中心”网站(网址:http://dg.gdkszx.com.cn)进入我市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选择合适报名通道后按程序进行报名:经网上填表(简体字)、照片上传(近期彩色大一寸证件照片,照片小于50K,所传照片须与“报名确认”提交的照片一致)等步骤完成网上报名。
(三)“报名确认”
考生按属地原则报名。
“报名确认”时间:2007年8月6日至10日(星期六、日休息)。
地点:新城市中心区石竹路2号东莞市南城职业中学东门内(即后门) .
联系电话:22203889.
(四)考前培训强化班以自愿参加为原则,建议考生参加建设工程教育网的网上辅导课程,有助于考生顺利通过考试,联系电话010-82326699、400-810-5999。
(五)报考条件及报考材料要求见附件1.
二、考试科目及时间

三、专业设置及考试方式、考场设置
(一)专业设置及考试方式
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设4个科目,其中《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三个科目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
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为滚动考试(滚动周期为2年),参加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的全部科目为合格;符合免试条件的人员必须一次通过应试科目为合格。
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的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及橡皮、无声无编程功能的计算器。
(二)根据人事部办公厅、建设部办公厅文件《关于建造师资格考试相关科目专业类别调整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6]213号),对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专业类别进行调整。
1、合并的专业类别
(1)将原“房屋建筑”、“装饰装修”合并为“建筑工程”;
(2)将原“矿山”、“冶炼(土木部分内容)”合并为“矿业工程”;
(3)将原“电力”、“石油化工”、“机电安装”、“冶炼(机电部分内容)”合并为“机电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