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2007年全国一级建造师考试报名时间将于7月23日至27日开始

出处:Examlink 作者: 日期:2007年07月20日 13时15分

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人事局,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驻省中直单位人事(干部)处:

  根据国家人事部及有关部委文件精神,为做好全省2007年度全国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地点及办法

  (一)报名时间

  以上考试报名时间为2007年7月23日至27日(省直报名点周六、周日不报名)。

  (二)报名地点

  省中直报名点:驻长省、中直单位报名工作由省职考办负责,报考单位或个人统一到富锦路邮局大厅报名(建设街2766号,建设广场省人事厅大楼南侧50米)。

  各市(州)报名点:各市(州)报名工作由当地人事职考部门负责,报名地点自行确定。长白山管委会及省、中直驻其他市(州)单位按属地原则就近到当地人事职考部门指定的地点报名。

  (三)报名办法

  报名工作由报考人员所在部门或单位统一组织。报考人员须由本人填写《资格考试报名表》(见附件1,可复印或到报名点领取,或从省职考办网站www.jlzkb.com直接下载。表中有关考试类别、级别、专业、科目代码见附件2),经所在单位或档案存放单位审核并加盖公章后,到人事职考部门报名。无上级主管部门的企业和事业单位由本单位组织报名。

  报考人员在考试报名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1.单位审核并加盖公章的《资格考试报名表》。

  2.按照报名条件要求,提交毕业证书原件;免试部分科目人员提交相应证书原件。

  3.近期6个月内同一底片一寸彩色免冠照片3张。

  4.身份证复印件1张(贴在报名表背面)。

  上年度的考生,可凭原准考证直接报考原级别、专业的考试(须提交加盖公章的《资格考试报名表》、照片和身份证复印件)。

  在报名现场资格审查合格并交费后,由报考人员按照《资格考试报名表》填写的相关内容填涂《资格考试报名信息卡》,要认真核对涂卡信息,表卡相关内容必须一致,确保准确无误。如填写或涂卡信息不准确,后果自负。

  二、考试时间及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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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报考条件

考试类别  所学专业或职称  学位或学历  专业工作年限 
一级建造师  取得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学历  大专  工作满6年,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满4年。 
本科  工作满4年,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满3年。 
双学士或研究生班  工作满3年,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满2年。 
硕士学位  工作满2年,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满1年。 
博士学位  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满1年。 

  四、考试相关政策及事项

  (一)根据国家人事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事部令第3号),凡不具备规定学历,或弄虚作假提供假学历、假证明、假证件等,以及在人事职称考试部门组织的各类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中替考、手机作弊等严重违纪违规在停考期内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否则一经查出,概不退费,追究责任,后果自负。

最后更新时间:2008-03-28 12:5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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