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人事局,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驻省中直单位人事(干部)处:
根据国家人事部及有关部委文件精神,为做好全省2007年度全国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地点及办法
(一)报名时间
以上考试报名时间为2007年7月23日至27日(省直报名点周六、周日不报名)。
(二)报名地点
省中直报名点:驻长省、中直单位报名工作由省职考办负责,报考单位或个人统一到富锦路邮局大厅报名(建设街2766号,建设广场省人事厅大楼南侧50米)。
各市(州)报名点:各市(州)报名工作由当地人事职考部门负责,报名地点自行确定。长白山管委会及省、中直驻其他市(州)单位按属地原则就近到当地人事职考部门指定的地点报名。
(三)报名办法
报名工作由报考人员所在部门或单位统一组织。报考人员须由本人填写《资格考试报名表》(见附件1,可复印或到报名点领取,或从省职考办网站www.jlzkb.com直接下载。表中有关考试类别、级别、专业、科目代码见附件2),经所在单位或档案存放单位审核并加盖公章后,到人事职考部门报名。无上级主管部门的企业和事业单位由本单位组织报名。
报考人员在考试报名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1.单位审核并加盖公章的《资格考试报名表》。
2.按照报名条件要求,提交毕业证书原件;免试部分科目人员提交相应证书原件。
3.近期6个月内同一底片一寸彩色免冠照片3张。
4.身份证复印件1张(贴在报名表背面)。
上年度的考生,可凭原准考证直接报考原级别、专业的考试(须提交加盖公章的《资格考试报名表》、照片和身份证复印件)。
在报名现场资格审查合格并交费后,由报考人员按照《资格考试报名表》填写的相关内容填涂《资格考试报名信息卡》,要认真核对涂卡信息,表卡相关内容必须一致,确保准确无误。如填写或涂卡信息不准确,后果自负。
二、考试时间及科目

三、报考条件
| 考试类别 | 所学专业或职称 | 学位或学历 | 专业工作年限 |
| 一级建造师 | 取得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学历 | 大专 | 工作满6年,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满4年。 |
| 本科 | 工作满4年,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满3年。 | ||
| 双学士或研究生班 | 工作满3年,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满2年。 | ||
| 硕士学位 | 工作满2年,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满1年。 | ||
| 博士学位 | 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满1年。 |
四、考试相关政策及事项
(一)根据国家人事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事部令第3号),凡不具备规定学历,或弄虚作假提供假学历、假证明、假证件等,以及在人事职称考试部门组织的各类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中替考、手机作弊等严重违纪违规在停考期内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否则一经查出,概不退费,追究责任,后果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