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07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事局、建设局,市直及省属驻盐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事厅、省建设厅和省建筑工程管理局《关于做好2007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苏人通[2007]180号)精神,现将我市2007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分工
(一)我市2007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由市人事局和市建设局共同负责,具体考务工作由市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考试指定用书的征订和考前辅导工作由市建设局负责。
(二)资格审核工作由市人事局和建设局共同负责。省人事厅、建设厅和建管局将对考生资格进行终审。
二、时间安排与考点设置
2007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时间定于2007年9月15、16日进行。请各县(市、区)和市有关部门按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及《2007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附件1)的要求,抓紧时间认真做好考试的宣传和报名、资格审查等各个环节的考务管理工作,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2007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点原则上设在市人事考试定点学校,具体地点以准考证标注为准。
三、报名组织
(一)我市报名时间为7月30日-31日两天。
(二)各县(市、区)不设报名点。全市统一在市人事考试中心设立报名点,具体地址:盐城市解放南路178号院内东南办公楼一楼大厅,联系电话:6668104、6668214、8423665.
(三)报名程序
1、已参加过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的老考生续考,直接到市人事考试中心办理报名手续。需提供以下材料:
(1)2006年度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2)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身份证应在有效期内,过期身份证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贴于报名表指定位置);
(4)2007年度全国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
老考生填写档案号时必须工整,确保准确、唯一,否则责任自负。
2、首次报考的新考生,由本人提出申请,按规定如实填写报名表(附件2,可复制使用,或者到市人事考试中心领取),经单位审核同意后,各县(市、区)报考人员到本县(市、区)人事局职称科进行相关证件验证和报名资格初审,然后到市人事考试中心报名。程序为先由市建设局组织人事处(届时办公点设在市人事局报名点)和市人事局职称处进行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办理报名、教材征订和培训报名等手续;市直新报考人员直接到市人事考试中心报名,程序同上。
新考生需提供以下材料:
(1)相应的学历证书及复印件;
(2)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身份证应在有效期内,过期身份证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及复印件;
(3)有效的业务工作证明;
(4)本人近期1寸同底免冠照片2张(贴于报名表指定位置);
(5)2007年度全国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
(6)江苏省人事考试报名信息卡;
(7)符合考2科的,需提供专业技术职务(限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资格证书及复印件、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及复印件。
3.“增报专业”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
(2)本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贴于报名表指定位置);
(3)2007年度全国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增报专业”考生);
(4)江苏省人事考试报名信息卡;
(5)全国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及复印件(需经职称部门验证)。
(四)报名过程中,本科学历应按照专业对照表(见附件2)所列专业来确定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其余学历者报考所学专业应与本科学历专业对照表所列专业相近。
档案号是滚动管理的依据,考生务必要保管好,以备下年度报考时使用。
(五)资格审查时,对考生提供的材料应认真审核原件,对按要求提供的复印件,审核人员必须在确认审核无误后签名并加盖审核印章。凡未按要求签名和加盖印章的材料,一律视为无效材料。
各建设单位可统一组织集体到报名点报名。
四、考试科目及管理模式
2007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共设4个科目,其中《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3个科目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试题包括主观题和客观题,客观题用2B铅笔作答,主观题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作答。该科目采用计算机网络阅卷,使用专用答题卡。监考人员在发放答题卡后,应提醒考生注意:1、认真阅读答题注意事项(答题卡首页);2、主、客观题用笔不同,防止用错;3、在答题卡指定题号和有效范围(框架)内作答。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及橡皮,无声无编辑功能的计算器。各科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
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为滚动考试(每两年为一个滚动周期),参加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为合格;符合免试条件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为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