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7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事局、市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07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考函[2007]55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07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均为滚动管理考试(每两个考试年度为一个滚动周期),参加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为合格;符合免试条件的人员必须一次通过应试科目为合格。
二、2007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定于2007年9月15、16日进行。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9月15日 9:00—11:00 建设工程经济
14:00—17:00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9月16日 9:00—12:00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14:00—18:00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17个专业)
三、各县(市、区)人事局接到通知后立即组织报名工作,报名统一截止时间为2007年8月5日。报考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的人员须分别填写(涂)《()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及《山东省人事考试报名通用信息卡》各一张。并提交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均为原件)、所在单位出具的相关简历证明及近期一寸同底免冠黑白照片三张。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还应提供《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均为原件)。凡报名的考生按属地原则到当地人事局考试中心报名,市直及中央、省驻德单位考生可直接到市考试测评中心办理报名手续。
从07年起,考生可直接在网上(网址WWW.RSKS.SDRS.GOV.CN)下载准考证,下载时间为考试前半个月。因为考生必须通过自己的姓名和身份证号(两者缺一不可)下载准考证,所以,报名时一定要正确填涂自己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等信息。各位考生必须记住下载准考证时间,按时下载准考证,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四、一级建造师报考条件。
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一)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4年。
(二)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3年。
(三)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
(四)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五)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博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根据国人部发〔2004〕16号文件的规定,符合《暂行规定》有关报名条件,于2003年12月31日前,取得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免试《建设工程经济》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2个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2个科目的考试:
(一)受聘担任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二)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