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2007年二级建造师考试的证书领取信息公布

出处: 作者: 日期:2008年04月01日 16时06分
 各位考生:

  辽宁省直地区,2008年4月7日起省直考生可以领取;2007年10月考试的二级建造师证书。省直考生领取证书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原件、学历证原件和二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张,并缴纳7元工本费。

  取证单位:辽宁省人事考试中心(一楼大厅)周六周日休息。

  取证地址:于洪区崇山东路30号,柳湖宾馆东侧门。

  乘213、245、131、113、328、299,北站乘325,沈阳站乘271到长客总站下车。

  咨询电话:024-86891700

辽宁人事考试中心

最后更新时间:2008-11-05 06:5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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