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2007年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及合格标准的通知

出处:贵州省建设厅政务中心 作者: 日期:2008年03月03日 09时27分

各市(州、地)建设局、各有关单位、各位考生:

根据《关于二OO七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指导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办市函〔200864),结合我省实际,经研究确定我省2007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现予以公布。请登录贵州建设厅网站(www.gzjs.gov.cn)查询。

考试合格标准如下:

科目名称

试卷满分

合格标准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100分

40分

建设工程施工管理

120分

52分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房屋建筑工程

均为120

62

公路工程

62

水利水电工程

62

电力工程

62

矿山工程

62

冶炼工程

62

石油化工工程

62

市政公用工程

62

机电安装工程

62

装饰装修工程

62

建筑工程

62

矿业工程

62

机电工程

62

 

附件:2007年二级建造师考试合格人员名单

 

请考试合格人员于200841--417日持毕业证、身份证、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有免考科目的还须提供项目经理证书和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工作年限证明,增项考一科的考生提供已取得的资格证书、身份证、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到贵州省建设厅政务中心进行资格审查,并在准考证复印件上照片旁边贴一张与准考证同底的一寸彩色照片用于办理审核通过人员的资格证书。

:请将你所查询的序号写在准考证复印件上
                                          
贵州省建设厅政务中心

OO八年二月二十九日

最后更新时间:2008-11-05 06:1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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