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建造师施工管理概论重点讲义(三)

出处:Examlink 作者: 日期:2007年08月10日 10时45分

施工合同管理
  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组成:协议书;通用条款;专用条款;

  ★合同文件的解释顺序:本合同协议书(包括补充协议)→中标通知书→投标书及其附件→专用条款→通用条款→有关的标准、规范及技术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报价单或预算书

  ★施工承包合同中发包方的责任与义务

  ■提供具备施工条件的施工现场和施工用地;

  ■提供其他施工条件包括施工用水、电从工地外接至条款约定地点、开通道路等;

  ■提供施工所需资料;

  ■办理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等;

  ■组织承包人和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

  ■按合同规定支付合同价款;

  ■按合同规定及时向承包人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

  ■按合同规定主持和组织工程的验收;

  ★施工承包合同中承包方的责任与义务

  ■按合同要求的质量完成施工任务;

  ■按合同要求的工期完成并交付工程;

  ■施工期间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的管理规定;

  ■负责保修期内的工程维修;

  ■接受发包人、工程师或其代表的指令;

  ■负责工地安全,看管进场材料、设备和未交工工程;

  ■负责对分包的管理,并对分包方的行为负责;

  ■安全施工,保证施工人员的安全和健康;

  ■保持现场整洁;

  ■按时参加各种检查和验收;

  ★暂停施工;工程师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承包人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因为发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发包人承担所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由此造成的损失,相应顺延工期;承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但发包人出现某些违约情况时,承包人可以暂停施工,这时发包人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发包人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组织验收,并在验收后14天内给予认可或提出修改意见。28天内不组织验收,视为竣工报告认可。发包人从第29天起承担工程保管及一切以外责任。

  ★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专用条款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承包人进行自检,并在中间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验收。承包人准备验收记录。

  ★试车:单机无负荷试车:由承包人组织试车,并在试车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

  联动无负荷试车,发包人组织试车,并在试车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投料试车: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后由发包人负责

  ★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发包人在所供材料设备到货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由承包人派人与发包人共同清点。承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使用前,承包人应按照工程师的要求进行检验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验或试验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最后更新时间:2008-11-05 00:2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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