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发〔2007〕19号
关于做好2007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市人事局(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义乌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省直和中央部属在浙有关单位:
根据建设部办公厅建办市函〔2007〕181号文件和建设部市场管理司在杭州召开的2007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协调会议纪要,结合我省实际,现将2007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和科目。2007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定于10月27日至28日举行,具体时间和科目为:
10月27日 上午:9:00-12:00 建设工程施工管理
下午:3:00-5:00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10月28日 上午:9:00-12:00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二、报考条件和免试部分科目条件及专业工作年限计算。
(一)报考条件。凡遵纪守法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1、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专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
2、取得非工程类或非工程经济类中专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受聘担任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
3、担任一、二级项目经理5年以上,年龄在45周岁以上,同时具备中专以上学历或工程师职称。
(二)免试部分科目条件。对已取得建筑施工二级项目经理资质及以上证书的考生,符合报考条件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免试部分科目:
1、具有中级及以上工程或工程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并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可免试《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科目,只须参加《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2、取得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具有中级及以上工程或工程经济专业技术资格;或取得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的,可免试《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2个科目,只须参加《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