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建执[2008]4号
各市建设局,华北石油管理局:
现将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2008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注建[2008]1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通知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2008 年度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由省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办公室设在省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各市建设局、华北石油管理局协助省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汇总本区域(或本系统)考生名单,为便于管理,请各市建设局、华北石油管理局将报考人员名单按附件6所提供的格式汇总形成EXCEL表格进行上报。有关材料于2008年3月25日前报省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二、自2008年起,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成绩的有效期限由原5年调整为8年,2004至2007年各年度各科目考试成绩的有效期限分别延长到8个考试年度;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成绩的有效期限由原2年调整为4年,2007年度各科目考试成绩的有效期限延长到4个考试年度。“建筑技术设计”(作图题)科目的考试时间由原5小时改为6小时。
三、首次考试提交材料
1、填写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二份);
2、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
3、参加一级注册建筑师考试需另外提交可证明完成不少于700个单元职业实践训练的《一级注册建筑师职业实践手册》;
4、近期免冠同版两寸照片一张(不包括表上所贴照片),每人照片要分装,并在袋上注明本人姓名和工作单位及身份证号。
四、续考人员提交材料
1、填写续考报名表一份,档案管理号必须工整准确(往年不在河北省考试的考生需在河北省人事厅办理完转档手续后方可报考);
2、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3、近期免冠同版两寸照片一张(不包括表上所贴照片),每人照片要分装,并在袋上注明本人姓名和工作单位及身份证号。
五、考试报名费每人每科10元,考务费:一、二级注册建筑师知识题(选择题)每科60元;一、二级作图题每科120元。
河北省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地址:
石家庄市裕华西路31号5楼 邮编:050051
联系电话:0311-87908200,87908204
附件:1、关于做好2008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2、2008年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报名表(略)
3、2008年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报名表(略)
4、2008年一级注册建筑师考试续考报名表(略)
5、2008年二级注册建筑师考试续考报名表(略)
6、2008年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报名汇总表(略)
7、2008年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报名汇总表(略)
二○○八年三月七日
关于做好2008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注建 ﹝2008﹞1号
各地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人事厅(局)人事考试中心:
根据人事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08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计划>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148号),现将2008年度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管理工作由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和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负责考务工作。各地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组织建设部门注册管理机构和人事考试中心具体实施,建设部门注册管理机构和人事考试中心要密切配合,分工合作,相互协调,按照 “2008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工作计划”(附件1)的要求,做好各个环节的考务管理工作。
二、各地要严格按报考条件对首次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工作。
(一)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首次报考人员需满足下列条件:
1.专业、学历及工作时间要求:
⑴ 本文附件2所列学位或学历毕业人员按该表要求执行;
⑵ 不具备本文附件2所规定学历的申请报名考试人员应从事工程设计工作满15年且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a.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完成民用建筑设计三级及以上项目四项全过程设计,其中二级以上项目不少于一项。
b.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完成其它类型建筑设计中型及以上项目四项全过程设计,其中大型项目或特种建筑项目不少于一项。
说明:“民用建筑设计”、“其它类型建筑设计”等级的划分参见国家物价局、建设部《关于发布工程勘察和工程设计收费标准的通知》(〔1992〕价费字375号)及《工程设计收费标准(1992年修订本)》中的工程等级划分部分。
2.职业实践要求:
按照一级注册建筑师职业实践标准,申请报考人员应完成不少于700个单元的职业实践训练。报考人员应向考试资格审查部门提供本人的《一级注册建筑师职业实践登记手册》,以供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