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境物品的监管报关介绍

出处:Examlink收集整理 作者:马化鸦 日期:2007年06月06日 16时19分

进境物品的监管报关介绍

    (一)下列进境旅客应填写申报单证:

    1. 携带需经海关征税或限量免税的《旅客进出境行李物品分类表》第二、三、四类物品(不含免税限量内的烟酒)者;

    2. 非居民旅客及持有前往国家(地区)再入境签证的居民旅客携带途中必需的旅行自用物品超出照相机、便携式收录机、小型摄象机、手提摄录机、手提式文字处理机每种一件范围者;

    3. 携带人民币现钞6,000元以上,或金银及其制品50克以上者;

    4. 非居民旅客携带外币现钞折合5,000美元以上者;

    5. 居民旅客携带外币现钞折合2,000美元以上者;

    6. 携带货物、货样以及携带物品超出旅客个人自用行李物品范围者;

    7. 携带中国检疫法规规定管制的动、植物及其产品以及其它须办理验放手续的物品者。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进境的物品

    1. 各种武器、仿真武器、弹药及爆炸物品;

    2. 伪造的货币及伪造的有价证券;

    3. 对中国政治、经济、文化、道德有害的印刷品、胶卷、照片、唱片、影片、录音带、录像带、激光视盘、激光唱盘、计算机存储介质及其它物品;

    4. 各种烈性毒药;

    5. 鸦片、吗啡、海洛因、大麻以及其它能使人成瘾的麻醉品、精神药物;

    6. 带有危险性毒菌、害虫及其它有害生物的动、植物及其产品。

最后更新时间:2008-11-05 10:16:00
文章评论
共有 0 位网友发表了评论
用户名: 新注册) 密码: 匿名评论 [查看所有评论]

评论内容:(不能超过250字,需审核后才会公布,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政策法规。
报名时间:2008年6月
考试时间:08年11月2日

考试全流程

栏目文章精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