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2007年报关员资格考试全国统一报名有关事项的通知

出处:西安海关 作者:流岚 日期:2007年06月07日 10时09分

一、确认报名时间和地点

1、确认报名时间:

2007年7月2日至16日(不含双休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17:00。

2、确认报名地点:

西安市朱雀大街401号西安海关招待所。乘坐5路、14路、18路、24路、34路、203路、204路、400路、401路、407路、504路、508路、709路、713路、716路、722路到子午路站什字北300米。

  二、确认报名所需证件

   1、报考者一律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居民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及复印件、《报关员资格全国统一考试报名表》(加贴照片2张)、本人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准考证》主证(网上下载,加贴照片1张)办理确认手续。

   2、考生照片应当为本人近3个月内彩色证件照,小2寸(48mm×33mm),蓝色背景,无边框;照片为正面照,免冠,无头饰,勿着制式服装,常戴眼镜的应佩戴眼镜;所用照片均应以同一底片冲印;拒收一次成像翻拍或者彩色打印机打印的照片。

    3、2007年应届毕业生在确认报名时,如已经完成学业但由于学制原因尚未取得学历证书,可以凭所在学(院)校出具的加盖学校公章的毕业证明书或者其他类似证明(须列明学制)原件和本人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办理确认报名手续。

    4、非2007年应届毕业生在确认报名时,必须提供本人已取得的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如证书丢失,必须提供由学校及所在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毕业证明原件。

    5、港澳居民报考报关员资格的,应当向报考点海关提交《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者《港澳同胞回乡证》(在有效期及有效使用次数内)复印件。

   6、台湾居民报考报关员资格的,应当向报考点海关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即台胞证,5年期并具有效签注)复印件。

  三、确认报名费用

  考生确认报名时,交纳报关员资格考试费人民币90元。海关签发准考证主证后,无论何种情况,考生所交考试费均不予退还。

  四、注意事项

  1、未办理报名确认的考生不能参加考试,证件不全或照片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办理报名确认手续。

    2、为保证现场确认报名的良好秩序,将采取当日发号形式进行,请广大考生按序进场,切勿拥挤。

  3、有关考试其它详细信息、要求以及具体报名方式及须知,请考生登录中国海关报关员资格考试网认真阅读海关总署有关公告。

 

 

                                                            二OO七年六月六日

 

最后更新时间:2008-05-28 11:5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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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2008年6月
考试时间:08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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