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整理报检员辅导资料七

出处:英途网 作者: 日期:2007年07月05日 14时56分

二、报检要求:
1、  进口前申领《进出口化妆品标签审核证书》       (根据进出口化妆品分级管理类目表)
注:我国对进口化妆品实行“分级监督检验管理制度”,分为“放宽级”与“正常级”。
商检机构对化妆品进口及生产企业实施“卫生质量许可”制度,进口经营单位必须商检备案。
2、  商检合格在监督下加贴“检验检疫卫生”标志。
三、单   据:报检单、合同、发票、箱单、提单     
1、《进出口化妆品标签审核证书》
2、《动植物检疫证书》(出口国的)和               (如果从疯牛病疫情国进口)
 从法国进口:
    a、“法国香水美容化妆品工业联合会化妆品证书格式一”, 不含牛羊动物源性材料成分(A类)
        b、“格式二”“牛羊动物源性原料的风险分析报告” “加工工艺资料”   含有时(B类产品)
      (风险报告在同一口岸报检时,只需提供一次)
     从以色列进口的:
        a、“以色列卫生部药品管理局化妆品证书一”                  A类产品
        b、“格式二”“牛羊动物源性原料的风险分析报告” “加工工艺资料”       B类产品(风险报告在同一口岸报检时,只需提供一次)
     从日本进口:
        a、“官方检疫证书一”“风险分析报告”         含非禁用的牛羊动物源性化妆品原料
b、“官方检疫证书二”                含非牛羊动物源性化妆品原料
c、“非动物源性产品申明”(厂方)           不含动物源性化妆品原料

最后更新时间:2008-05-28 11:5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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