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哪些人应该参加继续教育?
答:凡取得执业药师资格的人员,从取得资格的次年起必须参加继续教育。不论是否注册。从业药师的继续教育按执业药师有关规定执行。
(如张某2001年10月经考试合格,取得执业药师资格,则张某从2002年开始必须参加继续教育。)
二、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的形式?
答: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分为必修、选修和自修三类。
必修内容属于执业药师必须进行更新、补充的继续教育内容。该内容由国家统一制定并公布,执业药师必须在当年度完成。必修内容按专业、领域作不同的要求,
选修内容属于执业药师可以根据需要有选择地进行更新、补充的继续教育内容。该内容由国家和省分别制定并公布,供执业药师自主选择若干内容学习。
自修内容属于执业药师根据需要在必修、选修内容之外自我选定的与执业活动相关的继续教育内容。如参加省局的函授教育、参加市级以上药监、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的专业业务培训,参加本单位组织的专业业务培训,在专业期刊、报纸上发表论文、综述,撰写专著等。
三、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的学分要求?
答:执业药师继续教育从2001年开始实行学分制。2000年以前为学时制,执业药师只需参加40学时规定内容的学习即可。
2001年、2002年国家规定执业药师每年应取得25个学分,其中指定(必修)内容和指导(选修)内容每年不少于10个学分,注册期3年不少于75个学分,其中自修项目学分3年可以累计。
2003年国家规定执业药师每年应取得15个学分,其中必修内容5个学分,选修内容不少于5个学分。
(如何某1999年经考试取得执业药师资格,2002年申请注册,则需提供2000年40个学时继续教育证明和2001年25个学分证明,其中2001年的指定项目学分必须完成。
如李某2001年注册,2004年申请再次注册,则李某必须完成65个学分,其中2001年、2002年、2003年指定、必修学分以及2003年的选修内容学分必须完成。)
四、执业药师注册时对继续教育的要求?
答:申请执业药师注册,必须按规定完成相应的继续教育。对注册当年的继续教育不做要求,但必须参加该年度的继续教育。
(如刘某2000年经考试取得执业药师资格,2001年8月申请执业药师首次注册,则不必提供2001年度继续教育的学分证,但是刘某必须参加2001年度的执业药师继续教育。
如刘某2003年申请执业药师首次注册,应提供2001年、2002年的继续教育学分证明,不必提供2003年度继续教育的学分证,但是刘某必须参加2003年度的执业药师继续教育。
刘某在2006年首次注册期满申请再次注册时,必须提供2003、2004、2005三年的继续教育学分证明。)
五、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的时间和地点安排?
答:因为要等国家下达的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必修内容和选修内容,我省执业药师(从业药师)必修、选修内容的学习一般安排在下半年进行。大家可以通过浙江药师网(www.zjda.com)、浙江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务网站(www.zda.gov.cn)上直接查询。
目前我省杭州、宁波、温州、金华、台州均有设点培训,今后我们将根据需要逐步扩大培训点。
六、执业药师自修项目学分确认标准
项目性质 级别范围 学分核算 备 注
在学术会议上宣读论文 国际性 8—6 论文的第一作者记高分限,依次类推到第三作者
全国性 6—4
行政区级 5—3
省级 4—2
在学术会议上提交书面论文或摘要 国际性 6—4 同上
全国性 5—3
行政区级 4—2
; 省级 3—1
仅列题目 1
在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综述 国外刊物 10—8 同上
国际标准刊号(issn)或国家统一刊号(cn)的刊物 8—6
省级刊物 6—4
市地级刊物 4—2
内部刊物 2—1
在专业报纸上发表论文、综述 国家级 6—4 同上
省级 4—2
著作 1/1000字 最高记45分
发表专业译文 1/1500字 最高记45分
出国考察报告 1/3000字 最高记15分
出版继续教育项目课程的录像教材和幻灯片 教授实录者 1/10分钟 以成品放映时间核算,每个项目最高记25学分
讲授与编辑者 2/10分钟
课程编导者 1/10分钟
编制幻灯片者 1/10张
国家自然科学奖、科学进步奖、发明奖、星火奖 一等奖 20—16 一项成果同时获多项奖的记最高学分。以第一获奖者记学分上限,依次类推到第三获奖者
二等奖 15—11
三等奖 11—7
省、部级奖(上述奖项) 一等奖 12—8
二等奖 10—6
三等奖 8—4
地市级奖 一等奖 6—4 同上
国家专利 发明 12 同时获多项的记最高学分
实用新型 9
外观设计 6
外出进修或读学位课程 当年最高记25分
单位组织不脱产专业学习 0.5/每次 当年最高记10分
省局组织的函授培训5—10 当年最高记10分
省药监局规定,以下情况也可以申请自修项目学分:参加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包括卫生行政部门)、专业协会组织的药学(包括中药、临床医学)专业业务知识培训或学术会议、专题报告会,可按每3小时授予1学分,主讲人按每1小时授予1学分,当年最高记10学分。
七、如何申请执业药师继续教育自修项目学分?
执业药师、从业药师可以向所在地市级药品监督管理局人事教育处申请自修项目学分,申请学分须提交以下材料:
⑴宣读、发表、交流或摘要论文、综述,发表专业译文和撰写出国考察报告,提交复印件及相关证明等;
⑵获奖或取得国家专利的,提交证书的复印件及排名证明等;
⑶外出进修、培训或参加学术会议,提交主办单位的相关通知和参加培训或会议的证明等;
⑷单位组织的不脱产专业学习,提交单位的培训计划、通知及参加培训证明等。
⑸参加省局组织的函授培训或相关会议,提交省局核发的学分证明。
八、如何申请执业药师注册?
执业药师可以在任一个工作日向当地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出执业药师注册申请,注册申请的表格和要求可以在浙江药师网和浙江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上浏览和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