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导游服务规范
第一节旅行社业务简介
一、我国旅行社的种类及相关定义旅行社
是指依法设立并具法人资格,从事招徕、接待旅游者组织旅游活动、实行独立核算的企业。(务必记住)它包括:国际旅行社和国内旅行社。(务必记住)国际旅行社:是指其经营范围包括入境旅游、出境旅游和国内旅游业务的旅行社。国内旅行社:是指其经营范围为国内旅游业务的旅行社。国际旅行社与国内旅行社又包括:组团旅行社和接待旅行社。组团旅行社:简称组团社,是接受旅游团或海外旅行社预定,制定和下达接待计划,并可提供全陪同导游服务的旅行社。接待旅行社:简称接待社,是接受组团社的委托,按照接待计划委派地方陪同导游人员负责组织安排旅游团在当地参观游览的旅行社。
二、我国旅行社的业务范围(记住)
(一)国际旅行社具体经营的业务
1、招徕外国旅游者来中国,华侨与香港、澳门、台湾同胞归国及国内旅游,为其安排交通、游览、住宿、购物、娱乐及提供导游等相关服务;
2、招徕、组织我国境内居民在国内旅游,为其安排交通、游览住宿、饮食、娱乐及提供导游等相关服务;
3、经国家旅游局批准,招徕、组织我国境内居民到外国和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旅游,为其安排领队及委托接待服务;
4、经国家旅游局批准,招徕、组织我国境内居民到规定的与我国接壤的国家的边境地区旅游,为其安排领队及委托接待服务;
5、经批准,接受旅游者委托,为旅游者代办入境、出境及签证手续;
6、为旅游者代购,代订国内外交通客票、提供行李服务;
7、其他经国家旅游局批准的旅游业务
(二)国内旅行社具体经营的业务
1、招徕、组织我国公民在国内旅游,为其安排交通、游览、住宿、购物、娱乐及提供导游等相关服务;
2、接受我国公民的委托,为其代购、代订国内交通客票,办理托运行李,领取行李等业务;
3、国家旅游局批准,地处边境地区的国内旅行社可以接待前往该地区的海外旅游者;
4、其他经国家旅游局规定的与国内旅游相关的业务。
三、旅行社产品旅行社产品
是旅行社为满足旅游者旅游过程中的需要而向其提供的各种有偿服务。(务必记住)旅行社产品的形态多种多样,主要包括:团体包价旅游、散客包价旅游、半包价旅游、小包价旅游和单项服务等。(务必记住)
(一)团体包价旅游:即一般由10名以上旅游者组成的旅游团,采取一次性预付旅费的方式,有组织地按预定行程计划进行的旅游方式。团体包价旅游的服务项目通常包括:
1、依照合同规定等级提供饭店客房
2、一日两餐或三餐和合同规定的饮料品种和数量
3、固定的市内游览用车
4、导游服务
5、交通集散地接送服务
6、搬运行李服务
7、游览场所门票和娱乐活动入场卷
8、城市间交通
9、全陪服务
(二)散客包价旅游:是指9名以下旅游者组成的旅游团体,采取一次性预付旅费的方式,有组织的按预定行程计划进行的旅游形式。其包价服务项目与团体包价旅游相同。
(三)半包价旅游:是指在全包价旅游的基础上,扣除午餐或晚餐费用的一种包价形式,其目的在于降低产品的直观价格,提高产品的竞争能力,同时也可以更好的满足旅游者在用餐方面的不同需求。团体包价旅游和散客包价旅游均可采取半包价旅游的形式。
(四)小包价旅游:又称可选择性旅游,它由非选择部分和可选择部分构成。非选择部分包括接送、住房和早餐及城市间的交通费用,由旅游者在旅游前预付;可选择部分包括导游、午餐、晚餐、风味餐、观看文娱节目、参观游览等,旅游者可根据自已的时间、兴趣和经济情况自由选择,费用既可预付,也可现付。小包价旅游每批旅游者一般在10人以下(会议后旅游除外)。
(五)组合旅游:(或称散客成团)是旅游者从不同的地方来到旅游目和地集中,组成旅游团,按当地旅行社事先的安排进行的旅游活动。
(六)单项服务:单项服务是旅行社根据旅游者的不同需求而提供的按单项计价的服务。服务项目主要有:
1、导游讲解服务
2、交通集散地接送服务
3、代购交通票据和文娱票据
4、代订饭店5、代客联系参观、游览项目
6、代办签证、签证变更如延长、分离等
7、代办旅游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