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到游览点后要求自由活动有些旅游者,尤其是年轻旅游者想给自己留有充分的自由活动时间,不喜欢集体活动,因此,进入游览点后,希望自己活动。对于这种情况,导游人员要视情况而定。如环境许可,在游人不多、秩序不乱的情况下,可以满足其要求。但如果点内路线复杂、游人较多、较乱,地陪应尽力劝说其随团参观,以免走失。若旅游者一味坚持,劝说无效,应告知其后果自负。应该做的是:提醒旅游者注意安全,看管好个人的物品。将集合时间、地点、旅游车号、用餐地点以及饭店名称等一切相关事宜,向旅游者讲清,如需要可将其写成便条,以便旅游者及时归队,或以备不时之需。
3、晚间旅游者要求自由活动按接待社计划的安排,有时旅游团晚间无活动,或晚间活动回来后,旅游者还想外出自由活动。导游人员应提醒客人注意;(务必记住)
(1)不要走得太远;
(2)不要携带贵重物品;
(3)不要到秩序乱的场所去;
(4)不要太晚回饭店;
(5)如需乘车最好乘出租车并告知计费方法。
总之。当旅游者要求自由活动时,地陪一定要做细致的工作,确保旅游者的安全。
三、旅游者要求为其转递物品的处理(务必记住)
由于种种原因旅游者要求旅行社或地陪帮助其向有关部门或个人转递物品或信件。导游人员一般应婉拒,建议旅游者将物品或信件亲自交送或邮寄,如时间紧可通过邮局快递公司办理。若旅游者确实有困难需要帮助,导游员可以给予帮助,但手续必须完备。具体的处理办法;(最好不参与)
1、首先婉拒。向其介绍北京的邮寄和快递的情况(见第七章),劝其通过邮局或快递公司投递。
2、实在无法推托时,靖示接待社领导后,按有关规定和手续办理:
(1)必须问清何物。若是应税物品,应促其纳税。
(2)请旅游者写委托书,注明物品名称、数量、并当面点请。签字并留下详细通信地址及电话。
(3)将物品或信件交给收件人后,请收件人写收条并签字盖章。
(4)将委托书和收条一并交旅行社保管,以备后用。
(5)若是转递给外国驻华使、领馆及其人员的物品或信件,原则上不能接收在推托不了的情况下,导游人员应详细了解情况并向旅行社领导请示,经请示同意后将物品和信件交旅行社有关部门,并由旅行社通知使馆人员前来领取。
(6)若要求转交中央首长或有关部门的物品,经请示旅行社领导同意后,一定要请旅游者当面打电话,经对方同意后方可接收,并尽量让对方派人前来预取。
3、食品转递:若要求转递的物品为食品,导游员应婉言拒绝,请其自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