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司法考试的妖魔化

出处:www.examlink.com 作者:小罗 日期:2006年12月11日 11时32分

司法考试已经走过了四个年头,随着考试制度的不断完善,司法考试在所有的考试里面被各大煤体炒做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而且自从律师资格改到司法考试,通过率之低,试题之难令人望而却步,望而生畏。司法考试真有那么难吗?笔者并不是在此危言耸听,我们应透过司法考试的重重迷雾,站在科学的角度对其进行客观的分析;

首先,从近四年来的司法考试试题来看,题目一年比一年难,但司法考试的通过率却逐年提高,2002年国家司法考试,全国共36万多人报名,31万多人实际参加考试。加上国家照顾的贫困县2002年国家司法考试的实际合格人数为24800多人,通过率约为8%。2003年,全国共19万多人报名,近17万人实际参加考试。加上国家照顾的贫困县合格人数为19000多人,通过率约为11.12%。2004年国家司法考试,全国共195000多人报名,179000多人实际参加了考试,2004年全国总成绩在360分以上的合格人员共2万余人,占实际参考人数的11.22%,较2003年的10.18%增加了1.04%.2005年国家司法考试的报名人数为24.4万人,实际参加考试的人数为21.9万人。全国共有31664人达到合格分数线,占参考人数的14.39%。从以上数据来分析,为什么司法考试试题越来越难而通过率却由2002年的8%提高到05年的14.39%,提高了将近一倍呢?这只能说明试题的难是表面的,司法考试试题表面让人琢磨不透,考生考完后心里没底不知是对是错,哪得分,哪丢分无从知晓。有的考生下了考场感觉很不错却没有通过,有的考生感觉很糟糕却通过了。2004年陕西一个考生考完后和我说全完了,结果考了380分。03年长春一个学员考下来感觉不错却没通过。我相信这种个例是有很大的代表性的。因此通过的学员经历一场虚惊对司法考试感触颇深。没有通过司法考试的学员又经历了重创,把司法考试看得很难。一些新加入司法考试大军的考生也产生了畏惧心理。那么司法考试到底是水深水浅?我们应该站在客观的角度,摆正心态按照自己的实际情况,制定一个合理的复习计划,不应人云亦云。

    第二点,从国际的角度看我国的司法考试,其通过是非常简单的。在以判例法为法律渊源的英美国家中,法官主要是从律师中选任的,参加律师考试者都是法学院的毕业生。通过考试后,州律师协会还要对申请人的精神状况和道德品质进行审查,审查合格方由州最高法院发给律师执业证书,取得律师资格后即可执业。检察官和法官(尤其是法官)一般从优秀的资深律师中产生,方式主要是任命,也有选举方式。英国是有律师考试考试,它将考试分为第一次考试(基础法学阶段)和第二次考试(职业适合性阶段)两个阶段,第一次考试也适用于欲充当事务律师者,在大学取得法学学位的可以免考。第二次考试则是所有考生都必须参加。英国的法官共分七类,除作为非职业法官的治安法官外,其他六类法官基本上都来源于律师,且不同等级的法官有不同律师资历的要求。在刑事法院出庭和支持控诉则必须聘请大律师进行。成文法系国家,这些国家采取的是法律职业资格的一体化考试方式,律师、检察官和法官都从相同的司法考试中产生,而且都必须通过两次司法考试,通过第二次国家司法考试,取得司法任职资格,才可以选择法官、检察官、律师或公证人的职业道路。其中有代表性的是欧洲的法国、德国和亚洲的日本。德国《德意志法官法》第五条规定:出任法官的资格是,在大学学习法律专业,通过第一次国家考试,参加职业研修,修完职业预备期,最后通过第二次国家考试。充任检察官、律师以及高级公务员也需要具备与充任法官相同的条件。日本称检察官、法官和辩护士(律师)为“法曹三者”,法曹三者形成了专业化的法律职业化。日本的国家司法考试也分为两次考试,第一次考试在资格上没有限制,任何人都可以参加,在学校教育法规定的大学修完并取得学士学位者可免除第一次考试。第二次考试则是所有想从事三法曹职业者都必须参加的,考试十分严格,淘汰率极高,考试通过率自1974年以来一直低于2%。考生通过考试获取资格后,即被录取到设在东京的司法研修所,以法律见习生的身份进行为期两年的司法实务研修。在这一系列严格训练的基础上,司法研修生最后还需要通过毕业考试,然后根据个人的意愿分别从事法官、检察官和律师工作。

第三点;需要提醒各位考生的是,司法考试毕竟是一个高等的教育考试,报考条件要求达到本科以上毕业。但随着我国高等教育的多元化,拿到本科毕业证的考生其知识水平也是参差不齐,就其知识基础通不过司法考试还是比较客观和公正的,所以透过低通过率数字的背后,我们应该看到司法考试并不象想象中那么恐怖。另外以前我们都有这样一种心理定势,认为研究生考试是低于司法考试,而且好多在读本科生和研究生对司法考试有轻视心理,这种观念是错误的。虽然这两种考试风格不同,但我们不应厚此及彼,造成轻敌心理。

第四点在司法考试培训行业的角度看,(我于2003年通过司法考试,从02年开始从事司法考试培训辅导)司法考试比较青睐于那些肯于付出,勤奋刻苦的学员。比如2002年我所在的培训班基本分为三类,一类是非常刻苦的,一类是一般刻苦的,另一类是连课也不听的。在通过的学员中,刻苦的人通过的比例是很高的。2004年的培训班,6月份开始上课,到8月份中途停课,学员大部分来自外地,经过两个月的高强度学习无论体力还是脑力都有所下降,再加78月份天气炎热和一些其他方面的不适应,有近一半的学员打了退堂鼓,最后呢,坚持下来的学员基本上都通过了。天道酬勤的道理非常简单,但不是每个人都懂,从5月份到9月份司考复习的关键时间段里,只要要保证有充足时间和旺盛的精力,那么通过司法考试就不会很难。大家加油啊!

最后更新时间:2008-06-24 17:38:20
文章评论
共有 0 位网友发表了评论
用户名: 新注册) 密码: 匿名评论 [查看所有评论]

评论内容:(不能超过250字,需审核后才会公布,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政策法规。
您可以用以下几种方式找到此文章
考生必看:如何应付司法考试中的法律条文
报名时间:6月公布
考试时间:9月13、14日


考试全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