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考试宪法学真题解析汇编(一)

出处:Examlink 作者:无风浪 日期:2007年08月14日 13时44分

  宪法学真题解析(00-06)   
 单项选择题
2006年:
1、一般说来,规定国家权力的正确行使和公民权利的有效保障应是宪法基本内容的两个方面。下列哪一部宪法没有明确规定公民的基本权利?
A.1918年的《苏俄宪法》     
B.1789年的《美国宪法》
C.1791年的《法国宪法》
D.1923年的《中华民国宪法》 
答案及解析:B
本题考查宪法基本内容和宪法的历史发展。1789年美国宪法由一个序言和七条正文构成,确立了分权制衡、联邦主义、代议制政府等原则,规定了宪法修改的特别程序,并于1791年通过一个由十条宪法修正案组成的《权利法案》,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据此,1789年美国宪法没有明确规定公民的基本权利,其公民基本权利的规定是通过宪法修正案的形式来进行的。故选项B为最合题意的选项。1918年的《苏俄宪法》、1791年的《法国宪法》和1923年的《中华民国宪法》都有关于公民基本权利的规定。宪法史多属识记性的内容。我国清末民初的宪法变迁考察点甚多,此外,新中国的四部宪法(54、75、78、82)和82宪法的四次修正(88、93、99、04)亦为司法考试所重视(2005年卷一95题,不定项)。
2、按照宪法的理论,制宪主体不同于制宪机关。下列关于我国宪法的制宪主体或制宪机关的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的制宪主体
B.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的制宪主体,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是我国的制宪机关
C.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的制宪机关,宪法起草委员会是它的具体工作机关
D.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全体会议是我国的制宪机关
答案及解析:D
制宪机关是指一国有权制定宪法的国家机关,制宪机关是特定的国家机关,并且是拥有制定宪法权力的国家机关。制宪主体是国家主权的所有者,在我国人民是制宪主体,只不过间接行使该项权利而已。故选项A和选项B的前半段错误。1954年9月20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它标志着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是我国的制宪机关。故选项B的后半段、选项C的前半段错误,而选项D正确。
3、根据宪法制定的机关不同,可以把宪法分为民定宪法、钦定宪法和协定宪法。下列哪一部宪法是协定宪法? 
A.1830年法国宪法      B. 1779年美国《邦联条例》
C.1889年日本宪法      D. 1919年德国魏玛宪法
答案及解析:A
协定宪法是指由君主与国民或者国民的代表机关协商制定的宪法,往往是阶级妥协的产物。法国1830年宪法是在1830年革命中,国会同国王路易.菲利浦共同颁布的,故属于协定宪法。1779年美国《邦联条例》、1919年德国魏玛宪法属于民定宪法。1889年日本宪法属于钦定宪法。
4、 “凡权利无保障和分权未确立的社会就没有宪法”的论断是由下列哪一部宪法文件予以明文规定的?
A.1789年的法国《人权与公民权利宣言》
B.1776年的北美《独立宣言》
C.1688年的英国《权利法案》
D.1918年的苏俄《被剥削劳动人民权利宣言》
答案及解析:A
  法国《人权宣言》规定:“凡权利无保障和分权未确立的社会,就没有宪法。” 1776年的北美《独立宣言》规定了北美殖民地脱离英国殖民统治,建立独立自主的国家;1688年的英国《权利法案》规定了人民的基本权利,并加以保护。1918年的苏俄《被剥削劳动人民权利宣言》第一次系统地规定了经济制度,扩大了宪法的调整范围。
5、宪法规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基层政权的相互关系由法律规定。下列哪一项不属于基层政权的范畴? 
A.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                 
B. 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
C.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     
D . 县人民政府
答案及解析:D
  基层政权是指国家为实现其政治、经济和文化职能依法在基层行政区域内设立的国家机关及其所行使的权力的统一体。在城市,它指的是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和人民政府及其权力的统一体;在农村,它指的是乡、民族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和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及其职权的统一体。《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第2条第2款的规定:“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机关对居民委员会的工作给予指导、支持和帮助,居民委员会协助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机关开展工作。”《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4条规定:“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对村民委员会的工作给予指导、支持和帮助,但不得干预依法属于村民自治范围内的事项。故选项D不属于基层政权的范畴。须注意的是,选项C本身说法不正确,其中“派出机构”应表述为“派出机关”。
6、《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政府关于香港问题的联合声明》是由哪一机关批准生效的?  
A. 国务院           B. 全国人大   
C. 全国人大常委会   D. 国家主席
答案及解析:B
根据《宪法》第67条第14项,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同外国缔结的条约和重要协定的批准和废除。《联合声明》属于同外国缔结的条约,应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但该联合声明的内容涉及到香港特别行政区的设立和制度,根据《宪法》第62条第12项,全国人大决定特别行政区的设立及其制度,故应由全国人大通过批准决定。在实践中,该联合声明也正是1985年4月10日第六届全国人大第三次会议通过批准决定的。
7、下列哪一项是我国宪法界定公民资格的依据?  
A. 出生地主义原则   
B. 血统主义原则
C. 国籍             
D. 以血统主义为主、以出生地主义为辅的原则
答案及解析:C
《宪法》第33条第1款规定: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因此判断一个人是否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标准是他是否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籍。故选项C应选。
2005年:
1、根据我国宪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下列有关全国人民代表专门委员会的表述哪一项是正确的?
A.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非常设机关
B.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负责审议与其职权有关的法律草案C.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的组成人选,由主席团在代表中提名,大会通过
D.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只能审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交付的议案
答案及解析:C           

最后更新时间:2008-05-13 11:3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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