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国家司法考试卷二单选多选题解析

出处:Examlink 作者:刀断水 日期:2007年09月28日 11时04分

  3.关于共犯,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C

  考点:共同犯罪。

  A.为他人组织卖淫提供帮助的,以组织卖淫罪的帮助犯论处

  第三百五十八条 组织他人卖淫或者强迫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组织他人卖淫,情节严重的;

  (二)强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卖淫的;

  (三)强迫多人卖淫或者多次强迫他人卖淫的;

  (四)强奸后迫使卖淫的;

  (五)造成被强迫卖淫的人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协助组织卖淫罪]协助组织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B.以出卖为目的,为拐卖妇女的犯罪分子接送、中转被拐卖的妇女的,以拐卖妇女罪的帮助犯论处 (实行犯)

  第二百四十条第二款 拐卖妇女、儿童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有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之一的。

  C.应走私罪犯的要求,为其提供资金、账号的,以走私罪的共犯论处

  第一百五十六条 与走私罪犯通谋,为其提供贷款、资金、帐号、发票、证明,或者为其提供运输、保管、邮寄或者其他方便的,以走私罪的共犯论处。

  D.为他人偷越国(边)境提供伪造的护照的,以偷越国(边)境罪的共犯论处

  第三百二十条[提供伪造、变造的出入境证件罪]为他人提供伪造、变造的护照、签证等出入境证件,或者出售护照、签证等出入境证件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三百二十二条[偷越国(边)境罪]违反国(边)境管理法规,偷越国(边)境,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正确答案:C

  4.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依法不适用死刑。对这一规定的理解,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C

  A.关押期间人工流产的,属于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

  B.关押期间自然流产的,属于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

  C.不适用死刑,是指不适用死刑立即执行但可适用死缓

  D.不适用死刑,既包括不适用死刑立即执行,也包括不适用死缓

  考点:不适用死刑的对象、死刑的种类。

  第四十八条 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

  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缓期执行的,可以由高级人民法院判决或者核准。

  第四十九条 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

  死刑的种类包括:死刑立即执行和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正确答案:C

  5.甲为杀害仇人林某在偏僻处埋伏,见一黑影过来,以为是林某,便开枪射击。黑影倒地后,甲发现死者竟然是自己的父亲。事后查明,甲的子弹并未击中父亲,其父亲患有严重心脏病,因听到枪声后过度惊吓死亡。关于甲的行为,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

  A.甲构成故意杀人罪既遂

  B.甲构成故意杀人罪未遂

  C.甲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

  D.甲对林某构成故意杀人罪未遂,对自己的父亲构成过失致人死亡,应择一重罪处罚

  考点:故意杀人罪的构成要件、故意犯罪的形态、犯罪的主观要件、因果关系的判断、认识错误的处理

  分析:行为人见一黑影过来,便开枪射击,是属于具体事实的认识错误。

  实际死亡的被害人符合故意杀人罪的要件。

  需要判断:行为与结果之间的关系。由此可以判断:甲的开枪行为与父亲死亡是有因果关系的。

  需要注意:“甲对林某构成故意杀人罪未遂,对自己的父亲构成过失致人死亡”,行为人主观上发生错误,根据“法定符合说”来认定。

  正确答案:A

最后更新时间:2008-05-28 12:1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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