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东方司考2007年精品模拟题试卷一

出处:Examlink 作者:刀断水 日期:2007年09月10日 15时27分

      78、甲、乙、丙、丁四国共同缔结一项贸易条约,甲国对条约第24条提出了保留,更改了24条下的一些规定,乙国表示接受,丁国表示接受,丙国表示反对,但并未表示反对该条约在甲丙两国生效。 请根据《维也纳条约法公约》,判断下列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A.对于涉及第24条的事宜,甲乙两国之间适用更改后的规定

  B.甲国提出的保留因丙国的反对而无效

  C.丙国对甲国保留的反对并不阻止条约在两国之间生效

  D.在乙国与丁国之间适用更改后的规定

  79、根据现行的联合国法律体系,下列各选项中的说法正确的是?

  A.2007年1月2日,鉴于中东甲国公然践踏国际法基本原则,悍然对乙国发动侵略的事实,联合国大会可以通过决议对甲国进行经济制裁,并勒令甲国于一个月之内撤出全部侵略军队

  B.2007年3月4日,鉴于东亚丙国和南美洲丁国因公海捕鱼问题发生严重冲突,联合国安理会在调查之后可以断定,两国的冲突威胁了国际和平,且丙国派出军舰到丁国沿海炫耀武力的行为构成了对和平的破坏

  C.2007年5月6日,鉴于西亚戊国公然违反《核不扩散条约》,加紧研制核武器的情况,联合国安理会以九票赞成六票反对做出决议(其中有两常任理事国在表决时投弃权票),对戊国进行相应制裁,并要求戊国立即停止核武器研发行为。尽管该决议遭到戊国的强烈反对,但对之仍然具有拘束力

  D.2007年7月8日,鉴于中非己国和南非庚国因条约的履行发生争端,双方经友好协商未果的事实,国际法院应两国的共同书面要求,发表了咨询意见

  80、中国公民王某在甲国逗留期间,驾车正常行驶时被该国某公司雇员驾驶的卡车撞翻,身受重伤。王某回国后,向该公司在中国的分支机构所在地法院起诉,要求该公司赔偿其损失。我国《民法通则》规定,侵权行为的损害赔偿适用侵权行为地法。依此,关于如何查明应当适用的甲国法,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可由中外法律专家向法院提供甲国有关交通肇事损害赔偿方面的法律规定

  B.只有我国驻甲国使领馆才能提供甲国有关交通肇事损害赔偿方面的法律规定

  C.王某自己可以向法院提供甲国有关交通肇事损害赔偿方面的法律规定

  D.经各种途径仍不能查明甲国有关法律时,法院应当依照公平原则裁判

  81、中国A公司与C国B公司共同在C国投资设立合营企业;后B公司以A公司违约为理由,诉至C国法院;A公司败诉并被判令继续履行合同。下列哪些选项构成我国法院对C国判决不予承认与执行的理由?

  A.C国为三审终审制,而该判决为一审判决且未过上诉期

  B.C国与我国没有共同缔结或者共同参加任何相关的国际条约,也没有互惠关系

  C.A公司向中国法院提交书面指控,宣称B公司有可能向C国法官行贿,从而不正当的影响了判决

  D.A公司系由我国某军工企业改制而来,而继续履行合同就意味着要将中国一些高级军事机密提供给B公司

  82、施密斯公司作为买方与邻国的哈斯公司签署了一项水果买卖合同。除其他条款外,双方约定有关该合同的争议应适用1980年《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并通过仲裁解决。施密斯公司在检验收到的货物时,发现该水果的大小与合同的规定差别很大,便打算退货。根据这些情况,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A.施密斯公司应当根据情况采取合理措施保全货物

  B.施密斯公司有权一直保有这些货物,直至哈斯公司对其保全货物所支出的合理费用作出补偿为止

  C.施密斯公司不必使用自己的仓库保管该货物

  D.施密斯公司也可以出售该货物,但在可能的范围内,应当把出售的意向通知哈斯公司

最后更新时间:2008-06-24 17:3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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