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东方司考2007年精品模拟题试卷一

出处:Examlink 作者:刀断水 日期:2007年09月10日 15时27分

 89、下列表述中何者为影响审判独立的行为?

  A.某法官在公开场合对其他法官正在审理的案件发表评论

  B.庭长要求合议庭对某一案件进行重新合议

  C.私自向下级法院审判的案件提出意见

  D.法官在庭外,与其他法官探讨法律问题

  90、法官的下列哪些行为违反了法官职业道德?

  A.对双方律师说:该吃的吃,该喝的喝,该怎么判就怎么判

  B.经常打探其他法官承办案件的情况

  C.审判案件,请示领导,按领导的意图有所偏向

  D.和案件当事人单独接触,但是保守工作秘密

  三、不定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正确答案,不答、少答或多答均不得分。 本部分91—100题,每题2分,共20分。

  91、马克思说:“法学家们的这种幻想说明,在法学家们以及各个法典看来,各个个人之间的关系,例如缔结契约这类事情,一般是纯粹偶然的现象,这些关系被他们看作是可以随意建立或不建立的关系,它们的内容完全取决于缔约双方的个人意愿。每当工业和商业的发展创造出新的交往形式,例如保险公司等等的时候,法便不得不承认它们是获得财产的新方式。”这说明:

  A.法律关系是人们有意识、有目的地建成的社会关系,但它又是建立在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规律的基础上

  B.法律关系既有其法的形式一面,又有其不以法的形式为转移,并决定法的形式的物质关系的一面

  C.法律关系作为一种特殊的社会关系,既有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思想关系的属性,又有物质关系制约的属性

  D.法律关系体现的是当事人的意志,而不可能是国家的意志

  92、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刑法》第384条第1款规定的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的含义,解释为如下三种情况:(一)将公款供本人、亲友或者其他自然人使用的;(二)以个人名义将公款供其他单位使用的;(三)个人决定以单位名义将公款供其他单位使用,谋取个人利益的。对此法律解释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该解释为有权解释

  B.该解释为立法解释

  C.该解释为全国人大常委会对法律“需进一步明确界限”问题所作的解释

  D.该解释须经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会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93、县级以上人大代表有权依法向本级人大提出属于其职权范围内的议案。根据现行宪法和法律,这类议案至少应当经过下列哪些程序方可通过?

  A.书面提出议案

  B.由主席团决定是否列入大会议程

  C.全体代表过半数以上赞成

  D.以法律的形式公布

最后更新时间:2008-11-05 01:5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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