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东方司考2007年精品模拟题试卷三

出处:Examlink 作者:无风浪 日期:2007年09月11日 09时49分

  三、不定项选择题

  每题所给的选项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正确答案,不答、少答或多答均不得分。本部分81-100题,每题2分,共40分。

  诸葛亮拥有位于商业繁华地区的房屋三间,因诸葛亮欠邻居周瑜100万元,周瑜将诸葛亮告到法院,法院一审判决诸葛亮将三间房屋抵债。诸葛亮在上诉期内没有上诉,但心中并不服,将该房屋卖给不知情的第三人刘备,获价款100万元,并办理了过户登记。

  81、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在法院判决生效后未卖给刘备前,三间房屋的所有权人仍然是诸葛亮,因为不动产所有权的变动必须经依法登记才能发生效力,周瑜在依判决办理完变更登记后才能取得所有权

  B.在法院判决生效后未卖给刘备前,三间房屋的所有权人变更为周瑜,但周瑜在办理完变更登记前不能处分

  C.在法院判决生效后未卖给刘备前,三间房屋的所有权处于未定状态,在周瑜办完变更登记后才确定地归周瑜所有

  D. 以上都不对

  82、请问在诸葛亮将三间房屋卖给刘备并办理了过户登记后,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诸葛亮的行为属于无权处分,该房屋的所有权仍应归周瑜所有

  B.刘备对该房屋的占有属于无权占有

  C.刘备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

  D.以上都不对

  朱元章和马瑛是夫妻,有共同财产200万元,两人有三个儿子,分别是朱标、朱棣和朱检。其中,朱标早年因病去世,遗有一子朱允炆,朱棣有妻子张氏和三个儿子朱高炽、朱高煦、朱高燧,朱检尚未婚配,曾经严重虐待过朱元章,但后来有悔改表现,朱元章表示过宽恕。由于朱元章长期在外,无家人照顾,遂与刘伯温签订遗赠扶养协议,约定由刘伯温承担朱元章的生养死葬义务,朱元章死后赠与刘伯温20万元。由于朱棣有心脏病,而朱元章的朋友沈万三早年对朱元章有过大恩,因此朱元章立下遗嘱给朱棣30万元,给沈万三10万元。2007年4月1日,朱元章去世,4月2日,朱棣因悲伤过度,在遗产还未分割前因心脏病突发也死亡。

  83、在200万元财产中,马瑛能分得的财产数额是:

  A.59万 B.66万 C.117万 D.以上都不对

  84、朱棣之妻张氏应分得的财产是:

  A.24万 B.12万 C.28万 D.以上都不对

  85、朱高炽应分得的财产是:

  A.5万 B.6万 C.7万 D.以上都不对

  86、甲、乙约定临晨两点在北京二环路上比赛飚车,看谁能够打破“二环十三郎”的飚车纪录。后甲、乙二人准时来到出发地点,开始飚车比赛,最高车速达220公里/小时。甲、乙发现远处有一正在运营的出租车,均采取了一定的措施,甲车成功地予以闪避,乙车则因措施不力撞上出租车,并致出租车重伤。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乙有侵权责任,甲没有责任 B.甲乙构成共同故意侵权

  C.甲、乙构成共同过失侵权 D.以上都不对

  87、村民甲雇车将购买的一批化肥运回村里,在卸化肥时,乙恰好路过,见状,遂对甲说:“我来帮助你吧。”甲说:“不用了,我自己就行。”乙还是帮甲从车上将化肥背下。不料,乙不小心将腰扭伤,花去医疗费1万元。乙要求甲赔偿,甲不同意,双方发生争议。对此,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有:

  A.甲应当赔偿乙的损失,因乙为无因管理

  B.甲可在受益范围内给乙适当补偿

  C.甲不应赔偿乙的损失,因乙系自愿行为

  D.因双方都无过错,应按公平原则处理

  88、王某与周某结婚时签订书面协议,约定婚后所得财产归各自所有。周某婚后即辞去工作在家奉养公婆,照顾小孩。王某长期在外地工作,后与李某同居,周某得知后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周某的下列哪些请求可以得到法院的支持?

  A.由于自己为家庭生活付出较多义务,请求王某予以补偿

  B.由于自己专门为家庭生活操持,未参加工作,请求法院判决确认双方约定婚后所得归各自所有的协议显失公平,归于无效

  C.由于离婚后生活困难,请求王某给予适当帮助

  D.由于王某与他人同居导致双方离婚,请求王某给予损害赔偿

  89、南海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10万,2007年3月由自然人甲、乙、丙出资设立。关于甲、乙、丙设立南海公司的行为,以下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甲、乙、丙设立南海公司时,首次出资额超过2万元即可

  B.甲、乙、丙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劳务等作价出资

  C.甲、乙、丙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5万元

  D.如甲以专利出资,南海公司成立后,发现甲用于出资的专利权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甲补足其差额;乙、丙承担连带责任。

  90、2007年4月,南海公司准备转制为股份有限公司,向张律师咨询,张律师的哪些咨询意见是正确的:

  A.发起人必须在5人以上,其中半数以上需要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B.可以采取发起设立或募集设立两种形式,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

  C.以募集设立方式设立的,甲、乙、丙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三十五

  D.折合的实收股本总额不得高于公司总资产额

最后更新时间:2008-06-24 17:3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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