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司法考试两次考消息说明

出处:www.examlink.com 作者:小罗 日期:2006年12月11日 10时45分
 2006年2月17、18日,司法部在哈尔滨召开的各地司法厅、局、处级会议议定:
    1.2006年仍执行每年一次考试的方案;
    2.2007年开始,改为执行每年两次考试的方案。
    上述小道消息说明:
    1.2006年国家司法考试方案还没有出台,司法部不可能把2007年工作方案决定下来.
    2.2007年是否两次考试,必须会同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商定,不是一家可以决定的.
    3.2006年是司法部放宽学历地区报名政策实施的最后一年,2007年司法考试政策肯定会有比较大的变化,至于能否两次考,不过是社会的一种猜测,不能把自己的臆断来哗众取宠,误导全国考生,甚至制造紧张气氛!
    4.司法考试两次考是一种趋势,是否2007年两次考,考生可以自己去判断!
最后更新时间:2008-05-13 11:0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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