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法治理论
法治(法治的含义法治与人治的区别 法治与法制的区别) “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提出(从“法制”概念到“法治”概念的过渡 “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方略的提出) 法治国家与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法治国家的含义 法治国家的基本条件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条件)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在当代中国立法、执法和守法制度中落实)
备注:[本节新增考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在当代中国立法、执法和守法制度中落实)]
第三章 法与社会
基本要求:
了解法与社会的一般关系,法的社会基础 法对社会的调整,法与经济的一般关系,法与政治的一般关系,法与道德的相互影响,人权的概念与层次。
理解法和和谐社会,法与科学技术,法与政策的联系,法与国家,法与道德的联系,法与人权的一般关系。
熟悉法与政策的不同,法与道德的不同。
运用法与社会的知识及理论 分析与评价有关的案例、事例或者法条。
运用法与社会的知识及理论,分析与评价有关的案例、事例或者法条。
第一节 法与社会的—般理论
法与社会的一般关系 法的社会基础 法对社会的调整法与和谐社会 法与节约型社会
备注:[本节考点没有变动]
第二节 法与经济
法与经济的一般关系 法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作用法与科学技术(科技进步对法的影响 法对科技进步的作用)
备注:[本节考点没有变动]
第三节 法与政治
法与政治的一般关系(政治对法的作用 法对政治的作用) 法与政策的联系 法与政策的区别(意志属性、规范形式、实施方式、调整范围、稳定性与程序性程度等方面的区别) 法与国家法与国家(法与国家的一般关系 法治与权力制约 社会主义法治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 依法执政与政治文明
备注:[本节考点没有变动]
第四节 法与道德
法与道德的联系 法与道德的区别(产生方式、表现形式、调整范围、实施方式等方面曲区别)
备注:[本节考点没有变动]
第五节 法与宗教
法与宗教的相互影响(宗教对法的影响 宗教对司法程序的影响法对宗教的影响)
备注:[本节考点没有变动]
第六节 法与人权
人权的概念与层次(应有权利 法律权利 实有权利) 法与人权的一般关系(人权与法律的评价标准 法与人权的实现) 人权的法律保护(国内法对人权的保护 国际法对人权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