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国家司法法理学考试大纲

出处:Examlink收集整理 作者:唐易龙 日期:2007年05月08日 16时59分

第五节 法治理论

  法治(法治的含义法治与人治的区别 法治与法制的区别) “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提出(从“法制”概念到“法治”概念的过渡 “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方略的提出) 法治国家与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法治国家的含义 法治国家的基本条件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条件)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在当代中国立法、执法和守法制度中落实)

  备注:[本节新增考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在当代中国立法、执法和守法制度中落实)]

  第三章 法与社会

  基本要求:

  了解法与社会的一般关系,法的社会基础 法对社会的调整,法与经济的一般关系,法与政治的一般关系,法与道德的相互影响,人权的概念与层次。

  理解法和和谐社会,法与科学技术,法与政策的联系,法与国家,法与道德的联系,法与人权的一般关系。

  熟悉法与政策的不同,法与道德的不同。

  运用法与社会的知识及理论 分析与评价有关的案例、事例或者法条。

  运用法与社会的知识及理论,分析与评价有关的案例、事例或者法条。

  第一节 法与社会的—般理论

  法与社会的一般关系 法的社会基础 法对社会的调整法与和谐社会 法与节约型社会

  备注:[本节考点没有变动]

  第二节 法与经济

  法与经济的一般关系 法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作用法与科学技术(科技进步对法的影响 法对科技进步的作用)

  备注:[本节考点没有变动]

  第三节 法与政治

  法与政治的一般关系(政治对法的作用 法对政治的作用) 法与政策的联系 法与政策的区别(意志属性、规范形式、实施方式、调整范围、稳定性与程序性程度等方面的区别) 法与国家法与国家(法与国家的一般关系 法治与权力制约 社会主义法治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 依法执政与政治文明

  备注:[本节考点没有变动]

  第四节 法与道德

  法与道德的联系 法与道德的区别(产生方式、表现形式、调整范围、实施方式等方面曲区别)

  备注:[本节考点没有变动]

  第五节 法与宗教

  法与宗教的相互影响(宗教对法的影响 宗教对司法程序的影响法对宗教的影响)

  备注:[本节考点没有变动]

  第六节 法与人权

  人权的概念与层次(应有权利 法律权利 实有权利) 法与人权的一般关系(人权与法律的评价标准 法与人权的实现) 人权的法律保护(国内法对人权的保护 国际法对人权的保护)

最后更新时间:2008-07-23 13: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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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6月公布
考试时间:9月13、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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