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国家司法考试卷四特点剖析

出处:法律教育 作者: 日期:2007年09月28日 09时58分
   今年的司法考试卷四仍然体现了一直以来司法考试命题的一个特点,即传统中有热点、稳定中求创新。

  第一,简答题。以往的简答题基本上是针对一个具体的案情进行分析,来回答命题人提出的每一个问题。今年的简答题的一个最大的特点就是直接考察的对象不是具体的部门法,而是法理学这样一个纯粹的理论内容。

  第二,论述题。今年的论述题的一个很大的特点就是2选1,两道题目中只需要选择其中一个回答即可。这种命题方式以前也有过,但是主要体现在答题的角度上,如给出一个论述题的题干,让考生选择其中某一个具体的角度进行论述。而今年的特点就是考生的选择空间在于试题本身,出两个不同方向的题目来考察大家。

  第三,案例分析题。今年有五道题目,其中刑事诉讼法和民事诉讼法都是改错题,这种题型是司法考试的一种传统题型,前两年考过,这两年没有出过,今年再一次出现。

法律教育

最后更新时间:2008-07-23 19:1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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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国家司法考试各学科分值统计
报名时间:6月公布
考试时间:9月13、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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