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国家税务局系统2008年招录公务员面试公告

出处: 作者: 日期:2008年02月19日 11时32分

根据人事部网站公布的中央国家行政机关直属机构和派出机构面试人员名单和中组部、人事部印发的《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08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现将湖北省国家税务局系统2008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参加湖北省国家税务局系统2008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的人员及最低职位分数线如下(与人事部网站发布相同,无调剂职位及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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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2008年2月26日进行面试资格复审,2月27日—28日面试。

三、 面试资格复审、面试地点及联系人:

湖北省国家税务局2008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由湖北省国家税务局统一组织,全省共设6个考点,考点设置情况如下表。请各位考生按报考职位对应的考点办理面试资格复审及参加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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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各位考生于面试资格复审前主动与报考职位对应的用人单位取得电话联系。如因本人通讯方式与网上报名时不一致,考生本人既不电话联系确认,用人单位又联系不上考生,因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四、 面试资格复审相关事项

湖北省国家税务局系统200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资格复审于2月26日上午8:30—12:00在全省6个考点同时进行。复审时,需由考生本人携带下列资料进行现场核对:

1、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 学生证(应届毕业生)、工作证(社会在职人员)原件及复印件;

3、 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复印件;

4、 学历、学位证书及职位要求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 加盖学校公章的报名推荐表原件(应届毕业生);

6、 加盖单位公章的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社会在职人员);

7、 报名登记表(人事部网上下载)复印件;

8、 1寸近期免冠同底登记照6张,须与办理报名确认手续时提供的照片一致,并在每张照片背面注明姓名、报考职位。

相关证件复印件,报名推荐表、同意报考证明原件及照片收取后,不再退还。

五、 注意事项

(一) 考生应按本公告通知的时间和报考职位对应的考点参加面试资格复审和面试,不按规定的时间或逾期未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不得参加面试。

(二) 考生应对本人提交的相关材料负责,面试资格复审时,凡发现考生提供的相关材料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有关材料的主要信息不实的,将按有关规定取消面试资格;对发现有弄虚作假等严重违纪情节的考生,将按规定上报人事部。

(三) 报名推荐表、报名登记表(从人事部网站下载)应与笔试网上报名时的资料相符,并在规定位置粘贴彩照。

(四) 本公告同时在国家人事部、国家税务总局和湖北省国家税务局网站发布。湖北省国家税务局系统公务员考录工作咨询电话:027-87322005,027-87322413。

最后更新时间:2008-05-28 12:3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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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2008年公务员面试公告
报名时间:10月13-23日
考试时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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