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明坦率地表示,由于公务员工作岗位以及职责的差异,并不是每一个公务员都需要这种培训,以同一的培训内容面对有差异的公务员职业需求,在一定程度上,培训的效果要打折扣。虽然昆明市政府已经对教学的内容进行了适当调整,同时并不要求拿到MPA的学历,但这种培训涉及到的公务员仍然范围太广,包括新录用未参加过初任培训的人员,晋升职务未参加过任职培训的人员,1956年1月1日以后出生(50岁以下)的科级及以下各级党政机关公务员等。实际上,以上范围的多数公务员,并不需要这种与其工作联系不太密切的培训,他们的的职位要求与MPA核心课程内容相去甚远。在地方政府财力有限的情况下,这样的投入会产生相当程度的浪费。
韩国明说:“MPA是一种培养高层次应用型公共管理人才的方式。目前各级政府部门也大量需要这方面的人才,但毕竟并不需要多数公务员达到这样的水准。如果以某种方式强制多数公务员进行如此难度的学习,必然会遇到许多困难,比如学习时间难以保证,部分公务员基础准备不足,或缺乏学习热情等,最终并不能保证培训的效果。实际上,如果能够有选择地鼓励部分公务员参加这种培训即可,多数公务员仍应分层分类,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培训。”
由于师资力量薄弱,以及缺乏合乎中国国情特色的教学案例,导致MPA培训的成效打了折扣。
———兰州大学管理学院公共管理研究所何文盛指出。
我国公务员MPA培训本身也存在一些问题。如果各地都要求公务员接受MPA培训,可能导致形式主义。尽管我国MPA教育开办5年来发展势头喜人,但在师资队伍建设等方面依然面临困难,比如教师知识结构的落后等,使得MPA培训的成效打了折扣。
舒放认为,MPA在我国是一个比较年轻的学科。公共管理培训出现时间不长,目前国内专业教育和培训师资力量不足。现有的师资大多来自行政管理教育领域,对新型公共管理理论了解不多,且往往缺乏实际的管理经验;教师们由于对政府运作缺乏深入了解,与政府机构高级官员在实际经验上把握相距甚远,对教学质量产生了一定影响。但如果一味请政府官员兼职授课,又因其知识系统的不全面,并不能很好地完成课程教学。
何文盛也持同样的观点。他认为,缺乏合乎中国国情特色的案例仍然是目前MPA教育的瓶颈。用大量具有典型性的案例来增加学生知识面,培养管理、决策能力是MPA教育或者培训必须十分重视的。由于MPA是从国外传入,各国的国情是有差别的,所以国外的案例不一定适用于中国的MPA教育或者培训。现有的公共管理教育缺乏实用性的本土案例,更多的则是理论宣讲与传授,从而造成培训效果打折,对提高学员实际能力帮助不大。因此,在公务员MPA培训的案例中,我国本土案例的质量与数量都有待进一步提高。
与此同时,由于地方政府与高等院校的合作还比较少,现有的公务员MPA培训效果不能达到最佳。
韩国明博士认为,目前,地方政府通常仍习惯于在行政系统内部研究和解决各类公共管理问题,特别是西部各省区的地市、县、乡等各级基层政府,与高等院校的合作还比较少,很少委托学术机构进行专题研究和分析。这种情况下,一方面是没有充分利用高等学校丰富的学术资源来解决我国所面临的各种复杂的公共管理问题,另一方面,也使高等院校的教学和研究人员缺少研究实际的公共管理问题的机会。由于缺乏研究经费,MPA的教学人员难以进行必要的调查,对政府所遇到的各种问题缺乏深入的了解。
有关人士建议说,如果地方政府能够将公务员的培训和公共管理问题的研究结合起来,在委托高等学校培训公务员的同时,也委托进行公共政策的分析,学员带着问题学习,教学过程中教师和学员共同研究实际的问题,那么,不仅可以有效地利用高等院校的学术资源,也可以大幅度地提高MPA的教学水平。
疾进还是缓行?这是公务员MPA培训热潮留给我们的隐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