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促进伦理教育在MPA课程中的开展,研究者伯曼(Bowman)、卡顿(Cartron)、登哈德(Denhard)提出了两重法。这种方法要求学生不仅应完成必修课程,而且还应将伦理学作为核心课程学习。伯曼(Bow man)和门泽尔(Menzel)开发了三种开展伦理教育的模式。第一种模式是指罗德岛(RhodeIsland)伦理项目。这个模式涉及建立信任、设置日常工作事项、组建解决问题的工作组,这些小组由学者、公共部门官员等组成。第二种模式也是建立在实践者与教育人士合作的基础上。犹他大学率先创建了这种伦理模式,并由伦理研修班负责开展。其主要内容是,在所有课程中都建立起伦理教育维度。第三种模式与丹佛(Danver)大学的方法有关。这种方法是,开设一门创新性试验课程,维持技术与人文学科平衡(以六门功能齐备、由跨学科教学团队讲授的课程,代替二十四门相互独立的课程。而且,该教学团队讲授的课程“行动中的价值”已成为一个里程碑)。
总之,MPA教育除了关注与管理技术关系密切的效率,或有效的功利主义伦理原则外,还应重视伦理与道德价值(例如公正、权利等)。同时,有必要强调一下,价值会随着社会的发展而改变,并且在价值判断中,存在三种涉及利益冲突的伦理困境。
三、MPA教育的职业化
在本文中,我曾多次提到MPA学位是一种职业学位。并且,我们对培养职业管理人才怀有浓厚的兴趣。那么,什么是职业化呢?莫舍(Mosher)将职业化确定为20世纪50、60年代公共服务中独具一格的事物。他认为,职业化应包含以下几层含义:(1)有一个合乎事理、明确的职业领域,(2)要求受教育水平至少达到学士学位,(3)给成员提供终身职业。福克斯(Fox)进一步阐述了职业化应具备如下特征:(1)专业知识,(2)专业教育,(3)能证明有特殊专业技术背景的证书,(4)与该领域公认的取得巨大成就的专业人士保持联系,(5)有一套监督机制,确保专业标准得以遵循,(6)作出一项有利于整个社会的专业技术承诺。里茨泽(Ritzer)指出,专业连续性涉及层次各异的职业学位,这些职业学位包括从一端的非职业化,到另一端的已经建立起来的职业化。任何已经建立起来的专业,如法律、医学、神学等,通常都要在大学学习四年,然后在该大学的专业学院学习才能完成。
关于公共行政管理是否是一种职业没有形成统一意见。一方面,人们认为,公共行政管理不具备一项职业应具有的所有特征。例如,它没有形成一套伦理准则,并经常接受上级权威的审核。更重要的是,它没有一个公认的知识主体。另一方面,研究人员丹尼尔斯(Daniels)、约翰森(Johansen)、福斯(Fos)、泰(Thai)指出,ASPA和NASPAA在公共管理杂志、会议、组织、教育、认证政策及程序等方面,为职业合法化作出了很大的贡献。例如,福斯(Fos)认为,ASPA可以实现专业目标之四和之五,而NASPAA则可实现专业目标之一、之二、之三。
聚焦MPA教育,我想强调一下,专业要求包含以下要素:(1)职业学校和教育,(2)专业组织,会议和出版物,(3)职业认证。
A 职业学校和教育
最初的公共服务职业培训与市政改革运运有关。1911年,纽约市政研究局成立了公共服务培训学校。1924年,该校与锡拉丘兹(Syracuse)大学的马克斯韦尔(Maxwell)公民与公共事务学院合并。由于联邦政府扮演的角色越来越重要,而且规模也越来越大,因此,在富兰克林·罗斯福执政时期,公共行政管理课程有了大幅度的增加。1954年,罗斯科·马丁(RoscoeMartin)报告说,只有22个研究机构能授予硕士与博士学位,105个研究机构能开设一些公共行政管理课程。可见在当时,公共行政管理尚未作为一门独立的学科发展。这是因为,大多数公共行政管理课程只在政治学科中开设,而且授予的学位大多数是文学硕士学位。
自20世纪50年代以来,公共行政管理研究生教育就已成了一门可辨认的学科。1989年,克利里(Cleary)在NAPAA项目调查基础之上作了一个报告。报告认为,MPA和其它与MPA等同的项目,已经在各个研究机构落脚生根了。从收回的173份调查问卷中可以看出,有37%的课程隶属于政治科学系或学院,25.4%的课程开设在公共事务学院、大学、研究所或研究中心;17.9%的课程开设在艺术与科学学院的公共行政管理单位、社会科学或者其它专业课程;11%的课程开设在商学院;6.9%的课程属于独立的公共政策学科;1.7%的课程开设在综合性管理学院。很明显,现在大多数MPA课程已经不再开设在政治学科中了。
MPA项目的组织设置会影响课程的操作。例如,克利里(Cleary)认为:(1)独立的公共人行政管理课程要求有一个更完备的核心科目;(2)独立的公共行政管理课程,或公共事务学院的学生呈逐渐增多的趋势。鲍德温(Baldwin)报告说,不同组织开设的MPA课程存在一些冲突。这些组织主要包括:公共事务与行政管理学系(学院)、政治学系、商学院以及那些没按惯例成立的组织机构。鲍德温(Baldwin)尤其提到:(1)合并职业学校或公共事务与行政管理学院、特别是公共行政管理学系,将是最大限度地化解冲突的最理想模式;(2)这些院系之间的冲突对MPA课程有负面效应。
B 专业组织、会议和出版物
许多机构与公共行政管理专业的发展也有密切关系。建立于1939年的ASPA在以下几个方面,对该领域走向职业化作出了重要贡献:(1)通过杂志《公共行政管理评论》(PAR),以及其它一些普通及特别刊物(例如《公共行政管理时报》、其它好几种部门杂志),告诉实践者和学者们,有关公共行政管理理论与研究的最新成果;(2)通过召开会议、出版书籍等活动,加强学者与实践者间、各级政府间、国际间的联系;(3)在NASPAA的支持下,促进公共行政管理研究生课程在美国(和其它国家)的发展,并提高质量;(4)在国家公共行政管理学院(NAPA)的支持下,向政府管理者与政府机构,提供有关行政管理事务方面的专家咨询及帮助。
NASPAA产生于ASPA的一次公共行政管理研究生教育会议。1970年,NASPAA作为美国的公共事务与行政管理学院的会员组织而成立。在成立之初,该机构是一个公共行政管理专业硕士学位的认证机构,同时也是该领域的项目发展论坛。为了提高公共行政管理教育水平,NASPAA将注意力集中在以下两个方面:(1)建立一套专业认证体系,为公共行政管理教育设置标准,以便同行对教学效果进行评价与监督;(2)开发“社区建立”项目。利用此项目开展一些常规讨论,分享信息与教育研究成果。到目前为止,该项目已经形成了旨在提高教育质量的良好学术氛围。NAS PAA通过召开年会、定期或不定期地出版刊物,如《公共事务教育杂志》(JPAE)等活动取得了以上成就。
除了ASPA和NASPAA,还有其它好几个学术协会,也对公共事务与行政管理的发展作出了很大贡献。例如,由一些少数机构组成的公共政策与管理协会,就为公共政策分析与管理的研究付出了很大努力,而且还给予了《政策分析与管理杂志》大力支持。除此之外,公共行政管理还被视为政治科学或管理学的副学科。因此,每一个协会都发展了自己的公共行政管理部门(例如,美国政治科学协会的公共行政管理部门、管理协会的公共组织与非盈利部门)。C 职业认证
NASPAA对公共行政领域最突出的贡献是创建了MPA认证项目。认证项目的实施,大大提高了公共行政管理的教育质量,加速了该领域的职业化进程。1977年的NASPAA年会,通过了一套硕士学位标准(即公共事务与行政管理硕士职业学位标准),并且创建了同行评议程序,同时还成立了同行评议委员会(PRC),以实施这一程序。这些程序主要包括:(1)PRC提出指导方针,该方针用于指导准备自我研究报告;(2)将项目应用于同行评议程序;(3)提交项目自我研究报告;(4)PRC初审自我研究报告;(5)PRC派出工作队进行实地考察;(6)工作队向PRC上交报告,PRC再将其关于项目的推荐意见上交至项目资格行政委员会,以备行政委员会审查该项目是否符合标准;(7)行政委员会正式公布项目审查结果。1980年,第一份与职业学位标准高度一致的项目名单公开。
1983年,NASPAA投票表决,将同行审评议程序改为认证程序,并且获得了专业教育认证委员会(CO PA)的承认。1986年,NASPAA经授权,成为公共事务与行政管理硕士学位的官方认证机构。同时,还成立了同行评议及认证委员会(COPRA),该委员会是最终认证授权机构。1992年,NASPAA采用了一种以任务为基础的认证制度,以确认MPA学生在兴趣和课程结构方面的多样性。这种认证制度允许MPA项目有更大的创新与创造力。但是,所有的认证指标都必须以质量为先导。
职业认证受到了肯定与否定两种评价。一方面,研究人员认为,NASPAA认证的确引入了质量控制模式,并且允许MPA教育有灵活性与创新性。认证程序谨慎地对待大量的建议,对实践者和教育界人士的意见十分敏感,在接受评论和回应的过程中也非常坦诚。另一方面,福克斯(Fox)批评说,作为一种质量控制机制,认证会导致特殊请求或游说,因而认证可能会向公共关系技能倾斜,而不大注重实质性的成绩。克利里(Cleary)指出,NASPAA认证对MPA项目详细的、可辨认的影响是,它态度鲜明地提出增加以计时为基础的学分。而且,一些重要的、获得承认的课程获得认证资格的机会更大,但认证并未导致课程标准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