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2007年成人高考招生政策

出处: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作者: 日期:2007年07月26日 10时11分

  七、考试科目

  1.专科起点升本科

  文史、中医类(录取时中医类单独划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政治、外语、大学语文

  艺术类:政治、外语、艺术概论

  理工类:政治、外语、高数(一)

  经济、管理类:政治、外语、高数(二)

  法学类:政治、外语、民法

  教育学类(含音乐类、体育教育类):政治、外语、教育理论

  农学类:政治、外语、生态学基础

  医学类:政治、外语、医学综合

  2.高中起点升本科

  文史类:语文、数学、外语、史地

  艺术类:语文、数学、外语、史地

  理工类:语文、数学、外语、理化

  体育类:语文、数学、外语、理化

  3.高中起点升高职(高专)

  文史类:语文、数学、外语

  艺术类:语文、数学、外语

  理工类:语文、数学、外语

  体育类:语文、数学、外语

  医学类:语文、数学、外语

  中医药类:语文、数学、外语

  公安类:语文、数学、外语

  除上述规定的统考科目考试外,招生学校可根据专业要求自行确定是否再加试专业课。如需加试,招生学校必须在向社会公布的招生简章中注明并自行命题和组织考试,于录取开始前,向省招生办公室提交加试合格考生名单。

  八、科目分值与考试时间

  所有统一考试科目每科试题满分均为150分。高中起点升本科或高职(高专)的统考科目每门考试时间为120分钟,高等专科起点升本科每门考试时间为150分钟。

  九、考点设置

  考点、考场应设在市政府驻地,考生多的市若将考点、考场设在县或县级市,须报经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评估、批准。每个考场30名考生,单人、单桌、单行。有关考场规则、监考守则均按国家教育部文件规定执行。

  十、评卷

  评卷工作由省招生办公室统一组织,全面实施网上评卷,考试成绩只通知考生本人,不公布。不对考生查卷。

最后更新时间:2008-04-24 16: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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