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2007年亮牌处分高教违规招生

出处:厦门日报 作者: 日期:2007年09月06日 09时29分

 从今年起,成人高等教育违规招生,也会受到亮牌处分,福建省教育厅近日在下发今年福建省成人高考招生计划的同时,特别强调了维护成人教育质量。

  今年我省高校成人高考招生计划,总计3.79万,其中本科规模2.21万人,专科规模1.58万人。

  省教育厅指出,高校举办的成人脱产班招生规模应控制在本校成人招生总规模的5%以内。函授、夜大等业余学习形式的招生计划一律不得用于招收成人脱产班学生。

  在招生院校上,除经教育部批准具有2007年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学校外,任何学校和单位不得招收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学生,也不得挂靠具有招生资格的学校和单位招生。

  省教育厅特别指出,禁止以各种形式招收未通过成人高考的超前生、进修生。

  其次,高校要加强对校外办学点的监管,不得与非独立法人单位和个人合作办学,不得转让、下放招生权和办学权。各类成人高等教育与继续教育校外办学点须报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未备案的不得安排招生。

  此外,从2007年起,对在成人高等教育和继续教育中违规招生和办学的单位,将建立不良档案纪录,并按照暂停招生(“红牌”)或限制招生(“黄牌”)进行处理和公布。

厦门日报

最后更新时间:2008-05-28 12:1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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