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硕士刑法学笔记——刑法分则(3)

出处:examlink 作者: 日期:2007年10月23日 14时06分

  附:

量 刑 情 节 表

应当从重 1.教唆不满18岁的人犯罪
2.累犯
3.走私罪,武装掩护走私的
4.强奸罪,奸淫不满14岁幼女的
5.非法拘禁罪,具有殴打和侮辱情节的
6.非法拘禁罪,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
7.诬告陷害罪,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
8.司法工作人员犯刑讯逼供罪,致人重伤死亡的
9.招摇撞骗罪,冒充人民警察的
10.利用未成年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或向未成年人出售毒品的
11.因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和非法持有毒品被判刑又犯罪的
12.旅馆、饮食服务业、文化娱乐业、出租汽车业负责人犯组织卖淫罪
13.挪用公款罪,挪用用于救灾、扶贫、移民、优抚款的
14.受贿罪,其中索贿的
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1.尚未完全丧失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
2.未遂犯
3.被教唆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人
4.犯罪后自首的
5.犯罪后有立功表现的
可以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 盲人、又聋又哑的人、预备犯
可以减轻或免除处罚 1.在外国犯罪,已经在外国受过刑罚处罚的
2.犯罪后有重大立功表现的
3.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
4.介绍贿赂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介绍贿赂行为的
5.个人贪污5000-10000,犯罪后有悔改表现,积极退赃的
可以免除处罚的情节 犯罪后自首,犯罪又较轻的
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 14-18人犯罪
应当减轻处罚 造成损害的中止犯
应当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 从犯
应当减轻或免除处罚 1.防卫过当
2.避险过当
3.胁从犯
4.犯罪后自首又有重大立功表现的
应当免除处罚 没有造成损害的中止犯
犯罪主体中 已满14,不满18岁的: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
尚未完全丧失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盲人或又聋又哑的人犯罪的:可以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
故意犯罪停止形态中 犯罪预备:可以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
犯罪未遂: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犯罪中止:如果造成损害,应当减轻处罚
如果没造成损害,应该免除处罚
共同犯罪中 从犯:应当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
胁从犯:应当减轻或免除处罚
教唆犯:被教唆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教唆人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教唆不满18岁的人的,从重处罚
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中 防卫过当or避险过当的:应当减轻或免除处罚
量刑考虑情节中 累犯:从重处罚
自首: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立功:一般立功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重大立功可以减轻或免除处罚
自首又有重大立功表现:应当减轻或免除处罚
刑法分则中 有3条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①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 ②介绍贿赂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介绍贿赂行为的 ③个人贪污5000-10000,犯罪后有悔改表现,积极退赃的

最后更新时间:2008-06-24 16:5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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