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硕复习指导:法制史试题选(四)

出处:examlink 作者: 日期:2007年11月27日 10时59分

  第四章 封建制后期法律制度(元,明,清)

  1.宗教势力强大是( )朝代与其他朝代的最大不同之一。
  2.《 》开律例合编的法典编纂先例,并影响了清朝。
  3.《 》是清朝第一部完整的法典,无异于明朝旧制的翻版,但它为《 》的制定打下了基础。
  4.《 》标志着满族统治者吸纳汉文化,探索统治策略的复杂过程的基本完成。
  5.《 》是以《 》为蓝本完成的,是中国历史上最后一部封建成文法典,可以说它是中国传统封建法典的集大成者。
  6.凌迟刑首用于( )时期,但属于法外刑;至南宋宁宗颁《 》时确立为法定刑,但尚不曾规定于《 》中;到了明朝,凌迟刑正式载入了《 》;《 》将之废除。
  7.“充军”刑创制于( )代;在( )代,充军不以充军本罪;( )朝的充军则作为( )罪的加重刑,并以充军为本罪。
  8.枷号是( )朝创设的耻辱刑。
  9.( )朝代( )年间,曾公布了中国民法史上第一个减租法令。
  10.( )朝代在中国历史上首次明确规定,建立婚姻关系必须订立( ),或称( )。
  11.( )朝代以前的中国封建社会,家长的主婚权在事实上已经存在,但只有到了( )之时,家长的主婚权才得以在法律上明确规定下来。
  12.《 》是元朝第一部成文法典。
  13.《 》,《 》,《 》,《 》,《 》,合称“ ”,统称《大清会典》。
  14.( )是清政府针对中央各部门的职责,办事规程而制定的基本规则,可以视为清政府的行政法规。
  15.清政府专门设置了( ),作为管理蒙,回,藏等少数民族事务的中央机关。
  16.元初在法律上把境内居民分为高下四等:( )为一等,( )为二等,( )为三等,( )为四等。

最后更新时间:2008-07-23 21:1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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