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法律硕士联考综合课试题及答案

出处:法律教育网 作者: 日期:2007年06月21日 17时07分

  16、下列法律中,不属于基本法律的是

  A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

  B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

  C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D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

  17、下列关于英国宪法构成的表达,正确的是

  A 由宪法典、宪法性法律、宪法惯例、宪法判例等构成

  B 由宪法典、宪法性法律、宪法惯例等构成

  C 由宪法典、宪法性法律、宪法判例等构成

  D 由宪法性法律、宪法惯例、宪法判例等构成

  18、依据宪法制定机关的不同,可以将宪法分为

  A 成文宪法与不成文宪法

  B 刚性宪法与柔性宪法

  C 钦定宪法、协定宪法与民定宪法

  D 纲领性宪法与确认性宪法

  19、下列关于制宪权的表述,错误的是:

  A 宪法的制定是制定主体依据程序制定宪法、行使制宪权的活动

  B 制宪权的概念源自于古希腊、古罗马的法治思想以及中世纪的根本法思想

  C 制宪权、修宪权、立法权属于同一层次的权力形态

  D 制宪机关不同于宪法起草机关

  20、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国务院制定的同宪法相抵触的行政法规

  A 有权改变或撤销    B 有权撤销,无权改变

  C 有权改变,无权撤销  D 无权撤销,无权改变

  21、甲村与乙村毗邻,乙村的用水源自流经甲村的小河,多年来,两村经常因用水问题发生冲突。为根本解决问题,县政府决定将这条小河的水流交给乡水管站统一调配。甲村认为这条小河在历史上就属于该村所有,县政府无权将这条河的水流交水管站统一调配,将县政府告上法院。根据现行宪法和法律,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 甲村告得有理,因为水流属于集体所有,政府统一调配用水应事先征得甲村同意

  B 甲村告得有理,因为这条不河的河床属于甲村所有,这条小河的水流当然了属于集体所有

  C 县政府的决定合法,因为水流属于国家所有,政府当然有权调配河水的供应

  D 县政府的决定合法,因为水流虽然属于甲村所有,但乙村人也有喝水用水的权利,为了解决乙村的用水问题,县政府可以将水流供应统一调配

  22、某选区在举行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直接选举时,应参加选举的选民为25000人,实际参加选举的选民为12350人。该选区三位候选人甲、乙、丙最后实际获得选票依次为6250票、3500票、2600票。依照法律规定,选举结果是

  A 甲当选  B 乙当选  C 丙当选  D 三人均不得当选

  23、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在性质上属于

  A 国家机关  B 人民团体  C 自治组织  D 爱国统一战线组织

  24、新中国成产前,我国建立的第一个相当于省一级的民族自治地方是

  A 宁夏回族自治区

  B 内蒙古自治区

  C 广西壮族自治区

  D 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

  25、下列关于村民委员会的表述,错误的是

  A 村民委员会对村民会议负责,向村民会议报告工作

  B 村民委员会组成人员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

  C 村民委员会的设立、撤销、范围调整,由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提出,必须经村民会议讨论同意后,报县有民政府批准

  D 村民会议由村民委员会召集,如有1/20以上村民提议,应召集村民会议

  26、2001年2月28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我国加入的国际公约是

  A 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

  B 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

  C 国际儿童权利公约

  D 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的歧视公约

  27、下列选项中,不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职权的是

  A 解释宪法、监督宪法的实施

  B 审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以及国家预算部分调整方案

  C 废除同外国缔结的条约和重要协定

  D 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建置

  28、某县法院在审理一起民事案件中,为查明案件事实,对一当事人的信件进行拆检,弄清了案情并作出判决。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 法院为了查明案情可以对当事人的信件进行拆检

  B 法院对当事人与案件无关的信件无权拆检

  C 法院对当事人所有的信件都无权拆检大

  D 法院拆检信件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作出公正的判决

  29、下列关于我国宪法中庇护权的表述,错误的是

  A 受庇护权只能给予提出申请要求的外国人

  B 外国人向我国政府提出避难要求,必须是由于政治原因

  C 我国政府对于外国人提出的避难要求应当同意

  D 取得庇护权的外国人,不被引渡或驱逐

  30、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会后,我国当时设置的国家元首是

  A 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主席

  B 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

  C 政务院

  D 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

最后更新时间:2008-07-23 14:41:09
文章评论
共有 0 位网友发表了评论
用户名: 新注册) 密码: 匿名评论 [查看所有评论]

评论内容:(不能超过250字,需审核后才会公布,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政策法规。
您可以用以下几种方式找到此文章

考试全流程
考试阶段 历年真题
考后阶段 成绩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