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师大获得法律硕士学位授权资格

出处:Examlink 作者: 日期:2007年08月31日 14时10分
 从天津市教委获悉,天津师范大学近日获得法律硕士学位授权资格,成为市属院校中首家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
  据了解,该校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以在职兼读为主要形式,采取3年学制。培养对象主要是非法律专业本科毕业生(含同等学力者)和具有法律 本科学历的实践部门在职人员。
  
  凡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一般应有学士学位)、工龄3年以上(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07年7月31日)的法院、检察院、司法、政法委、公安等政法部门人员、人大系统干部以及有关部门从事法律实际工作者均可报考。取得规定学分且通过答辩者,可授予法律硕士专业学位。详情可登录www.cdgdc.edu.cn或天津师大网站查询。
Examlink收集整理
最后更新时间:2008-11-05 01:34:25
文章评论
共有 0 位网友发表了评论
用户名: 新注册) 密码: 匿名评论 [查看所有评论]

评论内容:(不能超过250字,需审核后才会公布,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政策法规。
您可以用以下几种方式找到此文章

考试全流程
考试阶段 历年真题
考后阶段 成绩查询

栏目文章精选